以 色 列 史 综 览 吴理恩博士著 张宰金 梁洁琼 合译 中 华 福 音 神 学 院 出 版 社 目 录 序 言 5 致 谢 5 第一章 引 论 6 第一节 资料来源 6 第二节 以色列的重要性 6 第三节 以色列战略性的位置 7 第四节 巴勒斯坦(PALESTINE)的地理 7 第五节 历史分期 9 第二章 族长的背景 11 第一节 历史的准确性 11 第二节 亚伯拉罕蒙召的意义 12 第三节 亚伯拉罕的年代 13 第四节 亚伯拉罕的家乡 16 第五节 离乡背井 18 第三章 亚伯拉罕 25 第一节 新 地 25 第二节 示剑、伯特利、埃及、伯特利 26 第三节 救出罗得 27 第四节 所多玛的毁灭 28 第五节 立 约 29 第六节 等候应许之子 29 第七节 亚比米勒(ABIMELECH)和非利士人 30 第八节 几乎将以撒献祭 31 第九节 撒拉的死和埋葬 31 第十节 为以撒娶妻 32 第十一节 亚伯拉罕——有信心的人 32 第四章 以撒、雅各、约瑟 38 第一节 以 撒 38 第二节 雅 各 40 第三节 约 瑟 42 第五章 寄居和出埃及的年表 49 第一节 在埃及寄居的年日 49 第二节 出埃及的年代(注二十) 51 第六章 在埃及的生活 68 第一节 埃及的四个统治时期 68 第二节 埃及人的生活 69 第三节 雅各下埃及 69 第四节 开始受欺压 70 第五节 摩 西(注二六) 71 第六节 摩西的选择 72 第七节 摩西回埃及 73 第八节 与法老争辩 74 第九节 离开埃及 77 第七章 以色列人在旷野 86 第一节 以色列人的旅行路线 86 第二节 到西乃山 87 第三节 颁布律法 88 第四节 律 法 91 第五节 会 幕 92 第六节 人 数 94 第七节 西乃至加低斯巴尼亚 94 第八节 徒然飘流卅七年六个月 96 第九节 加低斯巴尼亚到约但河 97 第十节 约但河旁 98 第十一节 申命记 99 第八章 征 服 107 第一节 迦南地 107 第二节 进入这地 108 第三节 征服巴勒斯坦中部 109 第四节 南征北讨 112 第五节 分 地 115 第六节 组 织 117 第九章 众士师 129 第一节 背景资料 129 第二节 未能占领全地 132 第三节 米所波大米迫害时期 133 第四节 摩押人迫害时期 134 第五节 迦南人迫害时期 135 第六节 米甸人迫害时期 136 第七节 亚扪人迫害时期 138 第八节 非利士人迫害时期 140 第九节 撒母耳 142 第十章 扫罗王 151 第一节 扫罗受膏 151 第二节 扫罗的统治 153 第三节 扫罗遭弃绝 154 第四节 扫罗与大卫 155 第五节 扫罗的晚年 157 第六节 逃亡者大卫 159 第十一章 大 卫 166 第一节 大卫在希伯仑 166 第二节 大卫建立以色列王国 168 第三节 大卫的政府 171 第四节 意义深长的事件 173 第五节 大卫的晚年 174 第六节 以色列最伟大的君王 177 第十二章 所罗门 183 第一节 被立为王 183 第二节 所罗门的王国 184 第三节 外交关系 185 第四节 建设活动 186 第五节 文学世纪 188 第六节 灵性的退步与惩罚 189 第七节 君王所罗门 190 第十三章 北方王国 194 第一节 叛 变 194 第二节 王国的早期 195 第三节 暗利王朝 197 第四节 耶户王朝 203 第五节 以色列的衰败 206 第六节 一个亚述的行政省 208 第七节 摘 要 208 第十四章 犹大王国 216 第一节 与以色列冲突时期 216 第二节 与以色列联盟时期 218 第三节 四位合神心意的王 221 第四节 亚述管辖时期 224 第五节 巴比伦开始强盛 229 第十五章 被掳与归回 241 第一节 犹大国内的演变 241 第二节 巴比伦帝国时期 242 第三节 被掳的犹大 244 第四节 波斯帝国时期 246 第五节 第一次归回犹大 248 第六节 第二次归回 249 第七节 第三次归回 251 第八节 以斯帖的故事 254 第九节 伊里芬丁殖民地 256 第十节 旧约历史的尾声 256 序 言 许多年来普遍的看法,咸认为传统保守派对圣经的立场,不能为现代人所接受,他们认为假如有人相信圣经原稿无误,那么他就是顽梗不化。与这种观念同时存在的一个事实,就是自由派的著作,长期统治着学术界,使得保守派在圣经课上很难找到合适的教科书。但是,最近这几年,不同意这种看法的学者越来越多,而且有一些书出版,改变这种情势。我写这本书的用意,也在于促进这种改变。 欲了解旧约的信息,以色列史的知识是很重要的,因为历史和信息,两者交融参证,密不可分。特别对于接受圣经系出于超自然默示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以色列史,是神铸造用来预备基督的降临。除非我们知道他降临前这些历史的事件和原委,否则我们不容易了解他。 写这本书时,虽然特别考虑到大学程度的神学生,但是它的文字,和内容水准,应该能够适用于更广大的读者。要了解书中的思想,并不需对古代历史背景先有广泛的认识。在此并不列出所有的原始文件,但盼望所提供的引注,足以证明所采取的立场,并指导有兴趣的学生,作进一步的研究。 读者可能很惊奇,本书竟用一整章(第五章),来讨论年代问题,其中所包含的某种细节及数字,在本书中,是绝无仅有。我所以这样做,因为这个年表是长期以来讨论的焦点,是很基本的重要问题。我相信保守派所主张的传统观点,仍如以往一样是可维护的,而且也相信应该提出是够详细的证据,来支持这种观念。 书中谈及历史的,也提及圣经的根据,极盼望学生善加利用。所引用的章节,都是根据英文译本,而非希伯来之圣经,所以会有些许出入。书中称呼神用「雅巍」(Yahweh),而不是通常所用的「耶和华」(Jehovah),因为其发音与原来这个圣名的发言较接近。经文的引用,出自美国标准译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在此谨致谢Professor David Egner,他是我以前的学生,现在任职于Grand Rapids Baptist Bible College的英语系,他阅读了全书而给我许多有帮助的建议。也谢谢Mrs.Joyce VanderMeer用许多时间帮我打字;另外也感谢我的妻子和家人,对我的包容及各种帮助。 致 谢 本译文经由中华福音神学院陈济民老师、秦世新姊妹及编译著述委员会同工之校正,谨一并致谢。 第一章 引 论 虽然以色列国开始于出埃及时,但若述其历史,必从亚伯拉罕(Abraham)说起(注一)。惟当以色列迁出埃及边境时,才拥有别国承认其为国家的幅员和地位。但在这之前,它已有一段历史,从定居埃及上溯至以前族长时代的祖先,就是亚伯拉罕和雅各(Jacob)。雅各生下十二支派的首领,而亚伯拉罕则承受了神给他关乎其独特后裔的应许。 第一节 资料来源 以色列历史的资料来源主要得自旧约。由于资料丰富,其历史之记述,可比其邻邦的历史更详细。事实上,其有利的条件,远胜过那时大国之上,因其他国家的历史,虽藉考古研究可知其详情,但其文学记载,都不如旧约。这本无价之书,写下以色列祖先的背景;在埃及异域的成长;按支派开始于应许之地区生活;各支派联合为一王朝,其名称,其统治期间之长短,及列王的主要活动;神因其罪而加诸其国的惩罚;被掳至东方国家;以及许多被掳的人民归回原地和归回后的经历。这其间不仅包含历史,也有律法、哲学、论述和讲章,我们不但可获知这民族所做的事,亦可知道他们的思想、言行,不仅可熟悉他们的活动,亦可了解这个民族本身。 虽然旧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历史,它却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旧约不是一部纯粹的历史书。其目的是描述神的旨意,如何为罪人预备,并给予救赎。自从代表人类的始祖亚当(Adam)在伊甸园(Garden of Eden)犯罪之日起,人就需要这种救赎。旧约是神记载他自己,如何特别藉以色列民族预备并成全救赎,这救赎在耶稣基督身上达到最高峰的表现。旧约的叙述便是这段历史。因此,与这种救赎预备有直接关系的历史,就包括在里面,没有直接关系的,通常就省略了。因此,正如刚才提到的,旧约中在许多方面的历史资料相当完全,但它也省略了一些其他纯历史书所会包括的材料。 还好其他的资料来源,有助于弥补这些省略,而提供一般的背景,那就是考古学的研究。许多年来考古学者,殷勤地在圣地工作:已结出果实。这工作正继续进行,且每一季均有进展且收获不少。考古学者所贡献的资料,有极大的价值,我们将常使用它们。 第二节 以色列的重要性 以色列在基督教时代以前是小国,但其历史对世界有重要的影响力。无可讳言,没有任何国家的历史,可与其影响力相比。神藉着摩西(Moses)所颁布的律法,是神所宣告的,适合于以色列幅员与情况的公正律法。他们所持守的基本法则,自那时起印成为立法者的指标。以色列先知中,有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和作家。虽然其他地方也可找到类似他们作品的东西,譬如在埃及易朴卫(Ipu-wer)(注二),或尼弗洛呼(Nefer一rohu)(注三)的文章,在米所波人米(Mesopotamia)马里(Mari)的「先知」与其国王之书信(注四),或亚述国(Assyria)的亚尔伯拉神论(Oracles of Arbella)(注五);但是就以色列辉煌的著作所代表的种类,变化和力量来说,却是没有其他任何作品可以相与抗衡的。以色列的智慧文学,更以哲理表现出这个独一无二的民族,与上帝、世界和众生的关系。在此有对白、戏剧、诗篇和格言,对感情、意志和思想,均具吸引力。至今在智慧文学和先知书里面,有关社会公义以及委身于神的人生之崇高地位,这些信息在历史上的意义永存不变。 旧约永远的价值,以宗教和道德性为主,也不可忽略其在艺术上的成果。它包含当时最优异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如约伯记(Job)、诗篇(Psalms)和以赛亚书(Isaiah)中光彩夺目的篇章,在任何时代来说,都是杰作。自古至今,他们不但启发各处的作家,就连音乐家、画家、雕刻家和其他各流的艺术家,也受这些书卷的激励。世界上有不可胜数的优美音乐、绘画和雕刻,以旧约记载为主题,多少著作以其故事为蓝本。基督教在这世界上所占的那一份势力,自罗马帝国时代开始,就具有压倒性,而形成这种举世无双的态势,旧约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 第三节 以色列战略性的位置 以色列战略性的位置,也是促成其重要性的另一原因。西沿地中海(Mediterranean),东临阿拉伯沙漠(Arabian desert),其狭长六十英哩地带,是南北驼商交通必经之地。南方的埃及,赖尼罗河(Nile River)为生,在旧约时代,一直是世界强国。每年泛滥一次的尼罗河,灌溉干涸的沙漠,也带来可以生长庄稼的沃土,更提供人民和商业一条便利的交通要道。埃及因尼罗河而繁荣,亦因此扩展贸易范围至北方诸国。 以色列的北边,是通称的肥腴月湾(Fertile Crescent),这地区也赖河川之利为生(注六),特别是幼发拉底河(Euphrates)和底格里斯河(Tigris)。两河都发源于亚美尼亚山脉(Armenian),在某一处相距四五○英哩而分流,都各沿其道向东南流,越流越近,而在波斯湾(Persian Gulf)附近合流入海(注七)。较短的底格里斯河,坡度较大,前后两个亚述国都城亚述(Assur)和尼尼微(Nineveh)位于其岸,而靠此河为生。幼发拉底河流速较缓,在不同时代,是巴比伦(Babylonians)、亚述国、亚美尼亚(Armenians)、美坦尼(Mitanni)西行的旅行要道。这些国家都盼与南方繁荣的埃及通商。他们的驼商队沿河西行,与北方迦南(Northern Canaan),甚至更北的亚拿陀利亚(Anatolia)汇合,再经过常用的旅行路线,沿漫长的以色列向南而行。 第四节 巴勒斯坦(Palestine)的地理 「巴勒斯坦」这名字。(注1),来自「非利士」(Philistia),意思是「非利士人之地」。非利士原来只包括这地的西南部分,是非利士人居住之地。但这名字,稍加改变,而用于称以色列全地。 巴勒斯坦不是一个大国。位于东地中海之南岸,南北长一五○哩,东西宽六○哩。有天然界限三面包围着,东边是叙利亚阿拉伯(Syhan-Arabian)的浩瀚沙漠,南边是像沙漠一样的南地(Negeb),西边是广大的地中海。仅在北边有与它类似的可耕之地,这里在大部分旧约时代有两个国家,是沿地中海的腓尼基(Phoenician)和内地的亚兰大马士革(Aram一Damascus)。腓尼基成为海上的领导势力,其商业利益以色列分享到一些,因为这两国多半维持和平。另一方面,亚兰大马士革是穷国,因其国境内,多半是广阔的沙漠地,而且,显然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常与以色列国有战争。 一、约但河各地(The Jordan rift) 巴勒斯坦地形上最大的特点,是地面上的裂缝,形成约但河谷,这道裂口,平均是一○哩宽,沿约但河而下,标高是从黑门山脚(Mt. Hermon)附近约三○○尺一直到死海(Dea Sea)低于海平面下一二○○尺之深,为世界最低之处,河谷两旁是坡地,常有特别陡峭之处,亦形成尖锐的山岩。 约但河是由四条支流(注九)形成,在几乎干涸的呼勒湖(Lake Huleh)(注十)正北岸汇合,湖面是海平面以上二一○尺。向南流一○哩处,约但河消失于加利利海(Sea of Galilee),此海有一三哩长,七哩宽,在海平面以下六三○尺。甜美的湖水,经常是蓝色的,鱼产丰富如往昔圣经时代,以其突然的风浪闻名,将一平如镜的湖面,掀起白浪滔天。约但河谷地,自加利利海至死海约七○哩。约但河水顺此迂回流下,平均九○至一○○尺宽,三至一○尺深。但洪水季节亦漫出两岸,流宽增至一哩。近几年来由于扩展的灌溉系统,减少了相当的河水流量(注十一)。 死海是世界上最特殊的水。浓厚的化学成份(注十二)赋予它很大的浮力,但足以致死所有的水中生物。从其中抽出的钾硷,是今日以色列收入的来源之一。死海约四七哩长,六至九哩宽,其上半部有三分之二是深至一、二○○尺。这两都分由利珊半岛(Lisan)隔开,这个靴形半岛自东岸伸出,其顶端仅隔西岸约二·五哩。这一水之隔几世纪以来,由一浅水带连接。 死海之南,有条谷地称为亚拉巴(Arabah)(注十三),延伸约一一○哩,到亚喀巴海湾(Gulf of Aqabah),而止于西边的南地山脉和东边的旧以东(Old Edom)之高峰。这条狭长的沟谷,除偶而有雨点之外,干燥而酷热。在所罗门(solomon)之后,因其蕴藏纯良铜矿,具有特别经济价值。所罗门开发这些矿区,而建造优良的熔炉,来提炼矿砂。那时他利用附近亚喀巴海湾之港日以拉他(Elath),由此运输矿砂到南方诸国。 二、外约但(Transjordon) 在约但河谷的东边,是外约但。这是起伏的高原,历来以畜牧价值闻名,农耕极少,因春秋雨季有热风(siroccos)吹过,而冬天严寒的沙漠风又横扫无阻。但山脊延着约但河而增高,挡住并冷却空气,因此带来不少雨量。这些水主要经四条主支河道流入约但河:雅姆克(Yarmuk)正位于加利利海的下边;雅博河(Jabbok)约在加利利海和死海间的中心点;亚嫩河(Arnon)直接流入死海;和撒烈溪(Zered)位于死海极南端。 雅姆克之北是巴珊(Bashan),这块肥沃的高原,多年来是以色列和亚兰大马士革侵占和争夺的对象。基列(Gilead)是从巴珊以南扩展到摩押(Moab),这地区由雅博河切为两半,其南北两都份高度均达三、○○○尺以上。古时候优美的森林盖满许多斜坡。摩押在基列之南,这地有时是指位于撒烈溪和亚嫩河之间的地,但多半也包括北边几乎与死海北端同纬度之地。亚嫩河之北,该地平均高度在二、○○○至二、四○○尺之间,但其南则为上升至四、○○○尺以上之高峰。以东从撒烈溪南岸伸展出来,是一条狭长的地带,主要以亚拉巴之东的山脊为界限,即西珥山(Mt.Seir),是「毛山」的意思。这些山是由红色的努比亚(Nubian)砂石所形成,高度超过五、○○○尺以上。世界上最特殊的古城之一彼特拉(Petra)位于此山区,是从崖壁上建凿出来的城市,只能由一条狭长的通道进入,称细克(Sik)。 三、中央山脉 在约但西边,有一排通称为巴勒斯坦本土的脊骨,这是由三块连续山区所组成。北边山区是加利利,在中山区与北山区之间有广阔的以斯德伦谷地(Esdraelon Valley),这各地在圣经时代是沃野,且其沃今胜于昔。上加利利(Upper Galilee)高度超过海拔三、○○○尺,而下加利利(Lower Galilee)达二、○○○尺,其山峰被各地更敞阔地分割,适于农耕。中间山区,以前称以法莲山(Mount Ephraim),以后称撒玛利亚(Samaria)。「以法莲」这名称来自以法莲支派,他们占据此地南半部。这块山区,北部不若南部之高,亦为更多各地分割。这有两座特别重要的山,以巴路山(Ebal)和基利心山(Gerizim)其间有一个重要的城,就是示剑(Shechem)。至于南部山区是犹太(Judea)。虽然斜坡很陡,但在整个圣经时代,藉着梯田原理,而有妥善的农耕。然而向着死海这方面,其斜坡是干旱不毛之地,而形成犹太沙漠。除了隐基底(En-gedi)绿洲及较不重要的可居地之外,这片荒漠绝少长住居民。就在这附近的死海,发现了价值连城的死海古卷。 四、海洋区域 在巴勒斯坦本土山地和地中海之间,有一条海岸平原。海岸线以明显的流动沙的为界,但在其附近的内地,却是合适的可耕地。海岸平原在一处被切断,是迦密山脊(Carmel)它形成了直到地中海的突出崎岖地,其纬度约与加利利海相等。在这山脊之北,有美好的以斯德伦谷地,向东、向西有角度的延伸着,向南到现在的特拉维夫(Tel Aviv),是美丽的沙仑平原(Sharon Plain),今日已零星点缀着果园。在沙仑之下方,是非利士人长期统治的一块美地。地中海风自此开始向西横扫,而扩大了平原区。此地也是以厚冲积土壤为主,所以农作物生长极佳。雨量向南渐少,但仍然足够迦萨(Gaza)之农业。旧迦萨会是这地区重要的大城,稍北的亚实基伦(Ashkelon)是主要港口。「士非拉」(Shephelah)这名字,是指使于海岸平原和中央山地之间,逐渐陇起的土地,亦适于农耕。 虽然整个巴勒斯坦之西边为地中海,但它却从未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影响巴勒斯坦的生活,主要是因为缺乏天然海港。海岸笔直,因此只在亚实基伦、约帕(Joppa)、多珥(Dor)和亚柯(Acco)有一些船只,但也是很有限的。以色列人也做点打鱼和买卖,他们多半倚靠北方的腓尼基人,因为那有好的海港,如推罗(Tyre)、西顿(Sidon)和比布罗斯(Byblos)。 五、气候 巴勒斯坦位于亚热带地区,适产柑橘类水果,如橘子、柠檬、葡萄等。一年有几次雨季,湿季自十一月至四月。早雨落于十一月,冬天的大雨在十二月,一月和二月下,自三月到四月初雨量则渐次减少。当雨季停的时候,热带沙漠风就开始吹,使土壤很快就干了,必须再等六个月后,才再下雨。植物速成褐色。雨量随地区而改变,沿海地区和北都高地最多雨。许多小溪只在下雨时,才有流水。惟有较大的河流,才能四季不枯,例如雅姆克、雅博河、亚嫩河、撒烈溪和雅鲁河(Jalud),全部流入约旦河谷地,以及亚尔公河(Yarkon),自特拉维夫流入地中海,但连这些河的水位,在干季也甚低落。 第五节 历史分期 以色列史可分七个时期:第一是族长时期,从亚伯拉罕到雅各的第十二个儿子——各支派的首领;第二是埃及时期,包括自雅各的后代进入埃及,到出埃及;第三是旷野漂流和征服巴勒斯坦;第四是士师时期,当时各支派,因共有对上帝的信仰、祖先的遗产及在示罗地(Shiloh)的中央会幕,而联合一体,却又散居各处,分别生存;第五是联合王国时期,从扫罗王到所罗门王;第六是王国分裂时期,直到主前七二二年撒玛利亚城陷而结束以色列王国,及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陷,而结束犹大王国;第七是被掳及被掳后的时期,直到主前第四世纪末。 注释: 注 一:自由派学学者谈到以色列史,普通都是从出埃及记开始,只粗略地提到族长时代。例如:M. Noth,NHI或B. Anderson, Understanding the Old Testament (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Inc.,1957)。 注 二:大部分学者定其年代为主前二千年左右,就是在强大的第十二王朝兴起之前。他站在王面前,公开指责王,指出社会的缺点,建议改进。参考J. Breasted,The Dawn of Conscience(New York:Chas.Sctibner’s Sons,1935),一九七~一九八页;文章内容,参考ANET四四一~四四四页。 注 三:年代也大约在主前两千年。他预言当时政权会衰败,并指出下一个政权的名字。参考Breasted,见前;以及ANET,四四四~四四六页。最近Van Seters(The Hyksos,1966,一○三页)把易扑卫(Ipu~wer)和尼弗洛呼(Nefer-rohu)的年代都定在第十三王朝。 注 四:文章内容和讨论,参见A.Lods,“Untablette inedite deMari,interessante pour I’histoire ancienne du prophe- tisma Semitique,”Studies in Old Testament Prophecy,ed.H. H. Rowley(Edinburgh:T.&T. Clark,1950,一○三~一一○页。 注 五:A.Guillaume, Prophecy and Divination Among the Hebrews and Other Semites (London: Hodder & Stoughton,1938),四二~四三页,可找到和希伯来的预言类似的东西,如以下之神论:「如希伯来先知一样,女祭司代表伊施他尔神(Ishtar),用第一人称说话。经常命令『不必害怕』,还应许给予帮助,除灭王的仇敌,确定女神的伟大,都隐含希伯来的预言在内。」 注 六:反映出这地名是希腊人取的;米所波大米的意思就是「河与河之间的地」 注 七:一般认为它们在亚伯拉罕的时代,分别流入波斯湾。但是它们所带的大量泥沙,淤积波斯湾沿岸,致使当时的海岸线与目前的海岸线,相距一百哩以上,这两条河目前就在这冲积地带合流入海。 注 八:有关地理方面的佳作,参考Y.Aharoni, LB,三~五七页。 注 九:此四支流是The Bareighit,the Hasbany,the Leddan,and the Banias。,它们的长度不等,大约自五又二分之一至二十四哩长。 注 十:开直、挖深约旦河的工作在一九五七年完成,使得呼勒湖和附近沼泽地区的水枯干,因此重获一大片肥沃的耕地。 注十一:约旦和以色列都取水,特别约旦从雅姆克河未流入约旦河之上游取水;以色列则直接从加利利海取水。 注十二:浓度是百分二十五,成分包括盐、钾、镁、钙、气化物、溴化物。 注十三:这地名现在只限于指各地的南部。但圣经中用这字,包括远至北方的加利利海。(参考申三17;书三15;撒下二29)。 第二章 族长的背景 第一节 历史的准确性 考古学研究的证据,使许多自由派的学者,改变他们对旧约之历史准确性的尊重。这方面也许在有关族长时代的资料,比其他更显著。在近世之前,他们不仅怀疑亚伯拉罕、以撒(Isaac)和雅各的活动,而且不信有这些人存在(注一)。今天他们都已相信这些人存在过,且其活动也大部与创世记的叙述一致(注二)。促成这种新尊重的态度,有许多证据,在此仅能略举一二: 一、名字 有一方面关于古代文件中的名字,与创世记所用的相似。例如雅各的名字,以Ya‘qob-el的形态出现,而指十八世纪上米所波大米(Upper Mesopotamia)的查加巴沙(Chagar-bazar)文件中的一个人物;也是指杜得模西士三世(Thutmose 巫)的名册中、巴勒斯坦之一地名;另外字形是Ya‘qob一har,表示许克所斯(Hyksos)一族长之名(注三)。亚伯拉罕的名字出现于十六世纪巴比伦的文件中,其字形是Abamram,在马里出现的则是另一个字形(注四)。一篇马里的文章,使用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Nahor)的名字,而以Nahur的字形,来表示哈兰(Haran)附近一城市。马里的文件,更谈到一个民族,称之为Banu-yamina(印便雅悯Benjamin)(注五),也使用许多名字,这些名字的字根与迦得(Gad)、但(Dan)、利未(Levi)和以实玛利(Ishmael)相同。较迟的亚述国文件,说到两个城市,Til-turakhi和Sarugi,这与他拉(Terah)和西鹿(Serug)字根相同,前者是亚伯拉罕的父亲,后者为其更早的祖先。这些人名,以及其他可以再举出更多的名字,都出现在二千年代前半(即二○○○至一五○○之间)的文件中。虽然没有实据证明任何一个名字,即是指圣经中某一个特定的人或地方,但这些名字确实显示,创世记的记录是使用当时的命名体系(注六)。 二、风俗习惯 还有关于当时风俗习惯的证据,有些族长的活动,在摩西律法的观念及后来的习尚来看、似乎很奇怪,但若以二千年代早期的风俗,特别是努斯文件(Nuzi Texts)(注七)所记载来看,我们就可以了解。例如亚伯拉罕会担心,是他的仆人以利以谢(Eliezer)而不是儿子,为继承人(创一五1~4)。创世记的记录暗示着若没有儿子,这种继承法是正常的,而努斯文件有这样的例子,这些文件显明,无子嗣的父母亲,收养一仆人为儿子,这仆人就在他们有生之年服侍左右,若不生子,在他们死后,这仆人就是继承人(注八)。另外,撒拉(Sarah)将其婢女夏甲(Hagar)给亚伯拉罕为妾(创一六1~4),似乎也很奇怪,但努斯文件却提到这种习俗,在当时是很平常的。这些文件也指出,假如婢女因此生了一个儿子,则婢女和其儿子均不被赶出家门,当撒拉要求亚伯拉罕赶逐夏甲和以实玛利时,这点也是他不愿如此的原因之一(创廿一9~11)(注九)。后来拉结(Rachel)和利亚(Leah),也照样将她们的婢女给雅各为妾(创卅1~13。)另外努斯文件也可以解释拉结为何要拿他父亲的神像——家庭的偶像(创卅一19、34、35),这些偶像代表继承权。显然在雅各来到拉班(Laban)家中成为家中一份子之后,拉班也有了儿子(创卅一1)。拉结这样做,是想保持雅各仍是家中最主要的继承者。努斯文件更显示,一般人认为口头的祝福,是牢不可破的。有一出土的法庭记载,提到一位父亲给儿子们的祝福,法庭认为这祝福不可更改。这件事,可解释为何以撒给雅各祝福,虽然牵涉到欺骗,但他却拒绝以扫(Esau)恳求变更祝福。这也使一般在创世记中的祝福,保持重要的地位,如挪亚(Noah)(创九25~27)和雅各(创四九1~29)的祝福。 三、巴勒斯坦的环境(注十) 第三方面的证据,是关于族长时代迦南地的一般环境,与族长故事所反映的一致。亚伯拉罕可以逍遥自在到处迁居安营,不受干扰,也使用这块土地,畅行无阻放牧羊群。他不必先买地,到撒拉临终时他才买下麦比拉(Machpelah)的洞作为坟地(注十一)。有一次,他不得不与其侄儿罗得(Lot)分离,去寻找足够的牧地(创一三5~12),然而这并非由于当地居民的压力。意思就是说,亚伯位罕迁移的区域,北自示剑南至别是巴(Beersheba),均人口稀疏。巴勒斯坦考古学的研究和埃及的咒诅祷文(Execration texts of Egypt)(注十二)印证当时情况确实如此,特别是主前廿二到十九世纪之间,也正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活着的时期(注十三)。廿世纪的辛奴亥故事(Tale of Sinuhe)(注十四),也描写有一些人,像亚伯拉罕一样,过半游牧的生活方式,带着牛羊,在迦南地区,自由迁徙。考古学更显示族长故事的城市,如多坍(Dothan)、示剑、伯特利(Bethel)和耶路撒冷(Jerusalem)等,在那时都存在,以及死海附近的约旦河谷地,正如罗得的故事中所指的(创一三1~12),确是有许多城市。 四、远程旅行 最后的证据是关于近东在族长时代,是否有远程旅行。这方面的显示与族长故事所描述的一样。亚伯拉罕的旅程超过一千哩,自迦勒底人(Chaldees)的吾珥(Ur),直到迦南南部(创十一31~十二9)。后来他差遣他的管家以利以谢,到上米所波大米的哈兰,即离家以北四百哩之处,为他的儿子以撒找媳妇(创廿四1~10)。后来雅各为了逃避以扫,也旅行到这一带,成立家室,获得产业,而回到迦南南都(创廿八~卅三)。许多考古学研究的文件,显示像这样的旅行,在当时是很平常的。从马里的一些信件,看出其使者曾过访巴勒斯坦的夏琐(Hazor),一直到米所波大米南都,甚至以拦(Elam)(注十五)。更早有加帕多文件(Cappadocian Texts),出于小亚细亚(Asia Minor)的迦腻色(Kanish),也谈到赫人(Hittites)和亚述之间的广泛贸易关系。亚述人的贸易殖民地处于赫人之间,在那儿亚述的货物与当地的商品交换(注十六)。更早一些,当亚喀得时期(Akkadian),撒珥根(Sargon译者注:指第一撒珥根)和他的孙子拿蓝辛(Narim一sin),在米所波大米南部曾率领远行军至地中海洋,而且至少曾断续地拥有一帝国,其版图从那儿一直延伸到波斯中都(注十七)。 第二节 亚伯拉罕蒙召的意义 神对亚伯拉罕的呼召,造成神与人类关系的改变,在此之前,神与全人类的关系是一般性的,没有所谓与众不同的拣选的国家。因此,当人类不顺服,神以洪水惩罚。但自从亚伯拉罕蒙召起,这种普世性的途径改变了,神的工作不再是一般性而是特定性。他单拣选一个人,将他分别出来,而给予个别的指示,其用意在于使亚伯拉罕为祖先,建立一个新的蒙拣选的国家。大部分的人曾拒绝神的路,而一度丧失了他们的机会。现在神要造一个特别的民族,藉他们的效力,完成他的救赎计划,藉他们写成圣经——神的话,也藉他们使神的生命之道——耶稣基督适时降生。就这样,神实现了他所赐给的救赎,虽然世界大半是邪恶的,然而当救恩完成而预备好之后,对全世界都有效,并且神要再度在所有人类当中做工。 第三节 亚伯拉罕的年代 在圣经和圣经外的资料,都记载亚伯拉罕的年代。学者中,特别在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对这些资料的估价,颇有差异。自由派学者的结论也各不相同,其年代自十五世纪后半期(注十八)至廿世纪之间(注十九);保守派学者较赞成早期的年代,许多学者认为亚伯拉罕的诞生是在廿二世纪的中期(注二十)。这件事依三个因素而决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年代,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时间,以及在亚伯拉罕诞生起至雅各和他的家庭下到埃及之间的长短。 一、圣经的证据 对于这三个因素圣经说了很多,而对于第三个因素,保守派的学者都觉得圣经的答案是没有问题的。当以撒出生的时候,亚伯拉罕一 ○○岁(创廿一5)。当雅各出生的时候以撒六○岁(创廿五26)。雅各是一三○岁时下到埃及(创四七9),所以总共二九○年。 1.出埃及的年代:第一因素,出埃及的年代,保守派也有几乎肯定的答案(注廿一),那就是认为出埃及发生在第十五世纪中期稍后。一般认为是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这与所谓「晚期」年代——十三世纪(注廿二)比较起来,可说是「早期」的年代了。决定这年代,是根据广泛的圣经及圣经外的有关资料,将在后面有一章中加以评估(注廿三)。现在只从圣经中列举四点有利于「早期」年代的资料:第一、在列王纪上第六章1节提到所罗门王开始建殿(约主前九六六年)之前四八○年,以色列人出埃及;第二、在士师记第十一章26节耶弗他(Jephthah)说到在他的时代,以色列人已拥有那块地三百年之久;第三、分析士师时代时间的长短,看出可能比「晚期」年代所估计的还要长;第四、从埃及历史事件发生的顺序,看出十五世纪更符合圣经中出埃及的记载,而非十三世纪。 2.居留在埃及时期的长短:关于第二因素,是居留在埃及的长短,在保守派的学者之间,有更多不同的意见,然而在此也有相当肯定的结论,那就是居留的期间有四三*年。另一种观点认为是二一五年。在后面有一章(注廿四)将会讨论一些有关的事情,在此仅列出主张较长时间的主要论点:第一、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希伯来原文叙述这个时期有四三○年;第二、在创世记第十五章13节,神预言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在异乡被苦待「四百年」(约略的整数);第三、司提反(Stephen)在使徒行传第七章6节也有相似的话,再提到四百年的数字;第四、雅各的家族,加倍到超过二百万人的国家,其所需要时间,不太可能少于四三○年很多。 在这三项决定性的因素里看出,亚伯拉罕的年代,是很容易估计的。主前九六六年是所罗门开始建圣殿的年代;加上四八○年是根据列王记上第六章1节所讲出埃及到建殿的期间;加上四三○年,是以色列人定居埃及的期间;再加上二九○年,是雅各下到埃及至亚伯拉罕诞生的期间。结果其年代是主前二一六六年(注廿五)。 二、圣经外的证据 圣经外的资料也提供丰富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有三方面: 1.迦南地的情况:假如亚伯拉罕出生于主前二一六六年,则他到达迦南的年代是主前二○九一年,因为那时他是七五岁(创十二4)。当时,反映在创世记故事中的迦南地环境,是否与考古学对那年代的研究所显示的一致?答案是肯定的(注廿六)。 因为研究结果就是那时迦南人口的稀疏。我们已注意到亚伯拉罕的故事显示出这种情形,特别是亚伯拉罕能自由地在示剑和别是巴之间迁徙,几乎是随意搭蓬、放牧牲畜。考古学的证明相仿(注廿廿),特别是内陆区域,就是亚伯拉罕移居的地方。这种人口稀疏的情况维持不久,因为在十九世纪约但西边的许多城市再度住满了人(注廿八)。这件事也是有意义的,因为以撒和雅各(注廿九)在这地方,也享受相当程度的迁徙之便,意思就是说,亚伯拉罕在这些城市再建造之前,一定生活得很好。上面所说的年代——廿一世纪与此相符合。 更甚者,关于亚伯位罕时代,在所多玛(Sodom)和峨摩拉(Gomorrah)地区(注三十),存在的众多人口也与考古学一致。虽然亚伯拉罕自由迁徙,经过巴勒斯坦高地的人口稀疏区,罗得却在约旦河平原找到许多城市(创十三12;十四2~7;十九29)。但是葛鲁克(Nelson Glueck)(注三一)的研究显出这些城市在廿世纪或十九世纪时被毁。他指出这些城市,以及其他外约旦和南地的一般人口中心,在「亚摩利人」(Amorite)的破坏临到巴勒斯坦本土时,仍住满人,但它们却因某种原因,而在稍晚,即全被废弃。 这个意思就是说,在高地区域全被毁之后,及约旦平原的城市被毁之前,亚伯拉罕和罗得,一定在这个地方住过一段时间;换言之就是在主前二一○○年至一九○○年左右之间。根据我们的年代表,亚伯拉罕自主前二○九一至一九九一年左右住在迦南。 2.埃及的情况:关于十九世纪早期(约主前一八七六年)(注三二)的埃及历史是否合于圣经故事有关雅各下埃及所反映的情况,其答案也是肯定的,值得注意的有两件事: 一件事是关于迦南和埃及之间旅行的自由。雅各的儿子们曾毫无困难两度越过埃及边界,去买谷物,后来雅各亦亲自率全家下埃及(创四二~四六)。在此之前,亚伯拉罕也会在饥荒时旅行到埃及。(创十二10~20)。这些事说明当时在两国之间的移居是普通的一件事。考古学的证据也有类似的印证。在主前一九○○年左右的一个埃及坟墓图画,特别有意义。画上是一群闪族(Semitic)的半游牧民族进入埃及,可能正如雅各和亚伯拉罕时的样子。他们有卅七人,穿彩色的长袍,和埃及人的纯白衣着成对比(注三三)。坟墓上画这样的图画,表示埃及很熟悉这种迁徙(注三四)。 另一件事是与圣经所说「不认识约瑟」(Joseph)(出一8)的法老是否存在有关,他在约瑟之后兴起的,并且奴役以色列人。不论这人是谁,创世记的故事是说,他开始一个新的王朝,与以前善待以色列人的王朝不同。大约在这时期的埃及历史,是否有一个这样的王?答案是确实如此。实际上有两位。其一是外国闪族许克所斯的第一位统治者(注三五〕,这些外来的人约在主前一七*O年之前(约一七三○年),推翻当地的王朝,因此建立新的一条系统,他们很可能对这些信增的以色列人,采取新的态度。另一位是第十八王朝的第一个国王,亚模西士(Ahmose),他能够也必须将外国的许克所斯驱逐出境,再建立本国的系统。他对以色列人的态度,也可能与前大相迳庭,因他们在种族上与刚被逐出可恨的许克所斯有关系(注三六)。 3.法老的身份:第三个证据是关于这位「不认识约瑟」的法老到底是谁。我们已提到两位统治者,都符合一般条件,但是可否在两者中选择其一?假如可能的话,我们有理由做选择,因为假如这两者中比较早的许克所斯更可能,那么就能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有利于雅各进入埃及,是在主前十九世纪早期的说法。在此之前要先决定,这位统治者兴起以前,从雅各下埃及到约瑟过世(注三七),以及雅各后裔在这地方倍增到一个地步,以致新王觉得要奴役他们(出一8~11),其间需要多长时间。从雅各进入埃及到许克所斯登基之间,若有一个半世纪,对这些情节的发展而言,刚好不长也不短。另一方面来说,假如两者中第二个统洽者,就是赶逐许克所斯出埃及的亚模西士 3.是那个法老,那么雅各进入埃及,可能要更晚一点了,甚至可能就是在许克所斯期间(注三八)。有四个事实,显示有利于比较早这个统治者的说法(注三九)。 第一、被奴役的以色列人曾为这个不友善的法老兴建了埃及城市比东(Pithom)和兰塞(Raamses)(出一11)。兴建的时期一定是在亚模西士活着的十八王朝以前或以后,因为考古学的证据指出这些城市不是那个时期建立的。兰塞古城(即许克所斯的首都亚华里斯Avaris)的挖掘,看出「没有任何一件第十八王朝的东西」(注四十)赖恩尼(G,E,Wright)用这个事实,来证明出埃及是晚期年代,他相信这个城市是第十九王朝兰塞二世(Rameses 1,一三○四~一二三八)所建立的。但这个事实也可用来证明有利于第十八王朝以前许克所斯兴建的说法。那时兰塞这个城市,甚至是国家的首都,所以许克所斯朝代诸王,特别是第一个王,当然有兴趣将该市建立并扩大。没有找到任何第十八王朝的东西这件事实完全驳倒亚模西士或其继承者,于其王朝时建立这城市的说法。其实莱特注意到这个城市是亚模西士所毁坏的(注四一),而且,在十四世纪结束之前,一直再没有人居住。 第二、出埃及记这卷书有关「不认识约瑟」这个法老的描述,若以许克所斯的统洽者,而非第十八王朝的统治者来看,更容易了解。 「看哪,这以色列民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来罢,我们不如用巧计待他们,恐怕他们多起来,日后若遇甚么争战的事,就联合我们的仇敌,攻击我们,离开这地去了。」(出一9~10)。 注意有一件事,这位国王说到以色列是「比我们还多,又比我们强盛。」,这句话是以色列未到出埃及时,增加至最后的人口数目二百万人之前说的,所以假如是亚模西士说的,他与埃及人口比较而如此说,那就太夸大其辞了。然而,假使是第一个许克所斯的统治者说的,就不算夸张,因为他只和许克所斯人口比较,他们在埃及从来就不是很多。许克所斯治理埃及,是藉占有要塞,而非靠人口的力量。另一件事是这位统治者唯怒以色列人,可能与敌人联合攻击他的百姓,再者,假如这句话是许克所斯说的,我们就更能下解,因为他们的仇敌(就是埃及人),一直在附近,埃及的统治阶级仍然拥有对这地方南部的影响力。但假若说话老是亚模西士,就很难了解,因为他刚刚才赶走仇敌——许克所斯出离埃及,一直到巴勒斯坦(注四二),敌人刚完全被击败,而被赶到远方。 第三、神向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比较符合以色列受奴役是在稍早的许克所斯时期,而不是稍晚的第十八王朝。神的话是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创十五13、比较徒七6)。在雅各的后裔居住埃及的开始几年,仍未受苦待,艰难是从「不认识约瑟」的法老登基才开始。但假若这法老是亚模西士,那么受奴役的期间,只维持约一又三分之一世纪(注四三),这段时间远比四个世纪还短很多,而与上述的话不合。然而,假使这法老就是第一仗许克所斯王那么这段奴役期间就持续了约三个世纪,这比较合理。 第四、我们很难了解为何第十八王朝,在驱逐亚细亚人(Asiatic)许克所斯出埃及时,不也同时赶出亚细亚人以色列民族。相信十八王朝开始奴役以色列的人,一般都认为因这两个团体是相关的种族,所以在许克所斯被赶出之后,以色列人也被奴役。一个被逐,另一个成为奴隶。但若说两个都被驱逐,不是更可能吗?为什么亚模西士宁愿冒着新的背叛之危险,而留下以色列这么大的民族?(他们很可能比被赶出的人更多)。更进一步而言,假若这两个民族彼此友善,可能会有通婚,以致很难分辨两个亚细亚民族的相异,就不会有不同的待遇。然而,假使统治者真是许克所斯人,那么这两个民族是敌对的,他们中间有很明显的差异,我们就能了解会有不同的待遇了。 赞成奴役以色列是十八王朝的亚模西士的学者,他们的论点是主张这种行动出于外国人,如埃及人,比出于相关民族,如许克所斯人,更容易了解。但我们也可解释说,不管许克所斯人与他们是否有关,在当时的情况之下,仍会奴役以色列人的。我们已注意到,许克所斯人本身并不很多,因此,他们很可能认为有密切的关系,而又相异的以色列人,人口迅速增加,住于他们所选的歌珊(Goshen)(注四四)农耕地,对他们的统治权有威胁,同时,若加以奴役(注四五),也是有价值的劳工来源。 第四节 亚伯拉罕的家乡 神向亚伯拉罕最初的呼召是:「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注四六)有一个问题,就是到底神呼召这个人,从那地方出来。神给这个呼召,是在迦勒底的吾珥(注四七),一般传统仍认为那是著名的下米所波大米谷地的吾珥(注四八)。近几年有人提出可能是上米所波大米的吾珥,但支持的证据不够(注四九)。很可能亚伯拉罕,来自传统所接受的地点,所以我们寻求有关的环境资料,便是第廿二世纪结束时,吾珥以及下米所波大米的一般情况。当时亚伯拉罕已长大成人,而仍住在这个家乡。 一、吾珥的第三王朝 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很幸运,恰好圣经外的资料有一个出名的时代与此有关,这就是所谓吾珥的第三王朝的政洽时期(注五十),前后一○八年,当时吾珥城是所有下米所波大米的首都。 这个时代所涵盖的时间,就是我们所感兴趣的时候,它包括了第廿二世纪的末期,或是紧接其后的一段时期。准确的时间,决定于众所议论的汉摩拉比(Hammurabi)的年代;它是根据汉摩拉比的年代推算的。关于汉摩拉比统治的开始,学者提出三个年代,「晚」年代是主前一七二八年,「中」年代是主前一七九二年,「早」年代是主前一八四八年(注五一)。我们必须在这三个年代中,加上约三四○年,才是吾珥第三王朝的开始,就是说,若以晚年代的时期为准,第三王朝是在主前二○七○至一九六二年开始,中年代,则为主前二一三○至二○二二年左右,晚年代,则为主前二一九○至二○八二年左右(注五二)。若亚伯拉罕生于主前二一六六年左右,而移居于主前二一○○年(注五三),则按晚年代而言,他离开吾珥,约于这时期开始之前卅年,按中年代或早年代而言,他活在那时期,也在那时期之中离开。我们很难决定采取那个立场最好,但幸好按着我们的目的,不需作决定。因为,即使这个时期,是在亚伯拉罕离开后几年才开始,在这段时间,情况都没有很大的改变。 吾珥第三王朝的情况如何呢?这是苏美(Sumerian)文明的古典时期,这时代是苏美文化发展至最高潮时。苏美文化在先前早期王朝时代(Early Dynasty Period)(注五四)一直朝这最高峰进展,但在达到高峰前两世纪,由于亚甲德(Agade,or Akkad)城势力及其闪族文化的兴起而晦暗。这种晦暗起于亚甲德能干的统治者撒珥根。那时伊勒赫(Erech或Uruk)王鲁加沙基西(Lugal-zaggisi),享受统一下米所波大米的成果,但却被撒珥根击败。撒珥根是闪族人,说亚喀得语(Akkadian)与苏美语不同。虽然在先前的早期王期时代,下米所波大米国王的名册中,已出现有几位闪族的人名,表示闪族文化有些影响存在,但是在撒珥根兴起之前,大部份是受苏美文明所统治。撒珥根所造成的时代,持续了一世纪多,他所控制的地区,一度从波斯中都扩展到地中海,这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的帝国(注五五),后来由于称为古梯(Guti)的野蛮民族侵入这个区域而结束亚喀得时期。他们显然是从撒哥洛山脉(Zagros Mountains)来的,他们入侵的结果造成黑暗时代,但这却为苏美文化在吾珥第三王朝时的复兴铺路。挣开古梯人控制的实际上是伊勒赫王乌杜赫加(Utu-hegal),吾珥王吾珥南模(Urnammu)接着打败他们,而开 始我们所关心的这个时期。 二、统治者 吾珥的统治地不如亚甲德大,然而它的列五宣称要使撒珥根帝国永存,而自称为「苏美和亚喀得诸王」及「全世四方诸王」 (Kings of the Four Parts of the world)。他们很可能控制了远至北方的亚述之地,而且一定也控制所有下米所波大米。连续的五位统治者的名单如下:吾珥南模(Ur-nammu)统治十八年;舒尔基(Shulgi)统治四八年;亚马辛(Amar-sin)九年,舒辛(Shu-sin)九年、伊比辛(Ibbi-sin)二十五年,在伊比辛统治时势力减弱,最后这城市终于被从山上下到东边的以拦人(Elemites)所掠夺。 第一任统治者吾珥南模可能以其良好的法律条文闻名,这些法典是最古老的,比更著名、更完美的汉摩拉比法典还早。附在法典的一篇短文,描述吾珥南模是由拿拿神(Nanna)派定统治这地。文件上说他除掉度量衡上的作假之外,还说他表现关怀孤儿和寡妇,不让富人剥削他们。这些法律当中有许多是不成文法,而成文的法规,则表现出和汉摩拉比法典(注五六)相似的特点。这表明人们了解社会基本问题,并且关怀公义。他们将这些法规记录成我们所发现的这种形式,为了要励行法律。显然地,亚伯拉罕是生活在管理得很好的社会。 三、宗教 残留美好的宗教建筑,证明亚伯拉罕时代的社会,宗教色彩浓厚。保存最好的例子,是这个时期古老的金字塔型神庙(ziggurat),吾珥南模的名字和头街印在砖上,看出他在建筑上也负责督导。这座庙似乎是建在一个较小的庙顶上,当然这底下的庙是更早建的,它的上都是拿波尼度(Nabonidus)的工作,其年代是较晚的新巴比伦时期(Neo-Babylonian era)。这座神庙整个的建筑是长二○○尺,宽一五○尺,高七○尺。现在我们知道它的形式是当时流行的正方形加金字塔型。顶端的宗教殿堂,在挖掘之时已不存在了,但仍残留一些上蓝釉的砖块,显然是盖在上面的,乌雷(C,L Woolley)是挖掘这庞大建筑的主要负责人,他相信曾在不同层次的土地上种植过树丛和灌木(注五七),那是技艺的杰作,也证明当时技术的高超。 在这座神庙的周围,有其他神圣的建筑,一个是月女神即拿拿神之妻宁格儿(Ningal)的辉煌庙宇。别的建筑物是祭司的住屋,和储存礼仪用品的仓库。围绕着神庙地区前展开有二二五尺铺砖的露天广场。我们可以想像得到在这个复杂的地区,来往如梭的政府官员和善男信女。 四、生活环境 关于一般生活环境,多半是从一个古地亚(Gudea)——拉革施城的安细(ensi at Lagash)(译者注:安细是当地城邦的统治者,兼管政治、宗教)所留下的手工艺术品,以及吾珥主要统治者所留下的制品来了解。古地亚显然拥有比一般藩王更大的权力,据说有二一六、○○○臣民。他留下许多诗歌和祷告文件,从这些可看出苏美语言所发展到的最高峰(注五八〕。其中有一篇文章描述宁格苏神(Ningirsu)下令古地亚指示重修拉革施的神庙——埃尼奴(Eninnu)。据说古地亚立印进行这项工作,远从叙利亚北部的亚玛奴山脉(Amanus Mountains)运来木材。所罗门后来为建造耶路撒冷圣殿(王上五6)(注五九),也从这一带运来香柏木。古地亚也留下许多四面都雕琢的雕像,常常是他自己的像,可看出当时技艺家的才华,和杰出的艺术才能。 生活情况一般说来是繁荣的,在这一带出土约十万份商业文件,大部份与这时期有关,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当时情形(注六十)。内容是关于买卖谷类、水果、牲口、奴隶和其他商品,并且记载商品的价格以及一般交易的方法。虽有通货膨胀,但经济情况看来相当稳定。这些文件也反映出,即使人民生活当中宗教占很大的部分,主要的权力仍握在政治领袖手中,而非宗教领袖。还有一个证据说明当时的繁荣及文化进步,就是有不少的圆柱形图章,全部雕刻得很好,还有许多制作精美的金属饰物,表现出古代的冶金学在此时已是登峰造极。 所有这些组成了当亚伯拉罕蒙神呼召时的世界情况,那是一个正在进步的世界,文化水准很高,艺术家精于技艺,建筑师技术高明,商业朝气蓬勃,生活状况良好。宗教极其重要,是以敬拜月神拿拿为中心。写作相当普遍,当时显然有学校教导写作、艺术及其他科目(注六一)。我们可以相信亚伯拉罕是一个能干的人,他会把握受教育的机会。他可能学过写作,所以会记录一些早期故事,以后被摩西编入圣经。当他需要离开本地,而去一个水准更低的地方时,他已经了解到精美文化的优点,而他在离开前也已受到这些好处。 五、亚伯拉罕蒙召出发 我们要了解,这种文化上的益处,使亚伯拉罕更难离开。创世记里描写他的画像,并不是一个爱冒险、很容易迁徙的人。他是一个沉静、深思熟虑、有判断力和远虑、凡事三思而行的人,我们可以确定他更愿意留在他所熟悉的环境,继续享受与熟知故友相交的乐趣和舒适的生活条件。但他回应神的呼召,这种回应表明出他不平凡的信心。 我们可能会问神为什么要他离开?以色列若立国在下米所波大米,不是和迦南地一样吗?这问题的答案包括三方面的考虑。第一、亚伯拉罕需要离开老朋友和旧环境,以免妨碍他对神完全的顺服。第二、这次离去,是踏出信心稳定的步伐,这件事本身有助于他更进一步属灵的成长。假如他能服从上帝离开吾珥,他在以后就能因顺服做更困难的事。第三、在这个历史性的关键时代,神的工作中心,需要从下米所波大米转换到具有战略性的迦南地。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居住在这狭长,并且很快印成为为近东贸易要道的地颈地带。 第五节 离乡背井 在创世记第十一章31节记载:「他拉带着他的儿子亚伯兰(Abram)(注六二)……从迦勒底的吾珥」出发,意思好像是父亲他拉领头出发,而不是亚伯拉罕。然而,司提反(徒七2)说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而未提到他拉。很可能是做儿子的说服父亲同行,因此父亲依照族长的优先权,就成为这一个团体的首领。 我们也会问亚伯拉罕要离开吾珥时,是否知道他的目的地。在创世记第十一章31节,我们又读到这个团体离开「要往迦南地去」。但在希伯来书第十一章8节说亚伯拉罕离开吾珥,「不知往那里去」。很可能后面的这段经文是指往特定的地方,而前者提到大的地区。亚伯拉罕知道他该去迦南地,当时那地方对他来说,只是指靠近地中海西边(注六三)的一个地方,而不知在那广大地区中那个确定的位置。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Sarai)与他拉和亚伯拉罕同行,另外有亚伯拉罕的兄弟哈兰(Haran)之子罗得。亚伯拉罕有两个兄弟哈兰和拿鹤,但哈兰似乎在离开之前就过世了(创十一28)。很明显,拿鹤后来向北迁移到哈兰城市(创廿四10、15),然而他确实没有参加过亚伯拉罕一行。 一、在哈兰停驻 然而,这四位旅人,在中途曾停止往前。在一直走了约七○○哩路,差不多是全程的三分之二到了哈兰城,他们被吸引留下来定居。哈兰位于毕利克河(Bilikh River),流进幼发拉底河的入口处北边约六○哩的河岸。哈兰的意思是「路」,它处于主要的驼商队路线上,联络东方(the East)、大马士革(Damascus)与埃及诸城。相继控制它的国家素来认为此地是战略要地,因此常出现在当时的书信与文件中。自从一九五一年的挖掘,指出早在主前三千年代就有人居住,和吾珥一样,这也是一个月神崇拜中心地。在父亲活着时,亚伯拉罕一直在那里(徒七4)。 二、停驻的理由 亚伯拉罕的目的地既是迦南,而哈兰位于亚伯拉罕沿幼发拉底河的行程路线之北六○哩,既然不在旅程上(注六四),为什么亚伯位罕停留在那里,而且还持续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普通的回答是他的父亲在哈兰找到吸引他的东西,以及和在吾珥一样的月神崇拜(注六五),因此就说服他的儿子,在此中断他们的旅程,亚伯拉罕也许因为长途跋涉,信心减弱了。这种解释的根据,是假设他拉敬拜拿拿神。支持这种说法的人,找到支持是在约书亚记第廿四章第2节的假设,那儿说以色列的「列祖」,特别提名他拉「事奉别神」,他们假设在这些神中会有拿拿神。 但是,对这种解释,我们有理由怀疑。亚伯拉罕本身奉献给雅巍(即耶和华Yahweh)(注六六),意思就是说,不论如何他接受过有关于真神的教导,因此,如果他的父亲是敬拜拿拿假神,我们就想不通,他的教导从何而来。同时若非由于他拉本身忠于亚伯拉罕所顺服的这一位神,他就不会心廿情愿偕同他的儿子离开文化进步的吾珥。 我们需要另外更合于圣经记载的解释,就是他拉在旅程中身体欠安,只能走到哈兰。亚伯拉罕知道哈兰至少在宗教上与吾珥有关系,对年老的父亲,更有亲切感,就走叉路经过六十哩,找到他父亲能重新得力,或可渡其风烛残年的地方。支持这种解释的事实,是他拉离开吾珥时,他已经很老(注六七),当他到哈兰没有多久,亚伯拉罕仍和他同在时,他就死了(注六八)。而且,这种解释也说明为何亚伯拉罕愿与他父亲在一起。值得怀疑的是假若他父亲只为了敬拜拿拿神的庙堂,亚伯拉罕是否会挪出一些时间,走这趟叉路。至于约书亚记第廿四章2节,很可能他拉早年除了敬拜耶和华之外,也虔敬拿拿和别的神,但是后来改变了。他可能未曾有过像亚伯拉罕一样独一的信仰,但是至少,他曾信仰到一个地步,引导他的儿子敬拜雅巍,而且,当雅巍呼召时,他愿意赞同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主张。 由于我们持着这种解释,因此认为亚伯拉罕与他父亲共渡病弱的岁月。他一定知道还未到达神所呼召他去的地方,却担负孝敬父亲的责任。他说服亲爱的人与他同行,当然认为离开原来的宗教体系,对他父亲有好处,他们可以一起敬拜雅巍,但如今他必须居留于此,好让父亲渡过晚年。亚伯拉罕可能很忧虑,但他还是适当地留下来。可能不自觉地渡过几个月或几年,直到他拉逝世,亚伯拉罕就整装听候神进一步的呼召,继续向他拣选的地方前进。 注释: 注 一:例如J,Wellhausen, Prologomena to the History of Israel, trans.Blacd and Menzies(Edinburgh:A. &C.Black,1885),三一八页以下。 注 二:参考Bright,BHI 八二~八三页;和Albright, ARI,一四五和一七六页。有助于慨观最近旧约研究的趋势,参考H. H. Rowley,ed.,The Old Testament and Modern Study(Oxford:At the Clarendon Press,1951)Van Seters,最近有些比较不同的看法,JBL,87 (Dec. ,1968),四○一~四○八页。 注 三:参考Albright,JAOS,74(1954);二三一页;R.DeVaux,RB,72(1965),九页。 注 四:有关的三种文件,参考G, Barton, AB,三四四~三四五页。关于在马里文件中的一些名字,参考H.B; Haffmon, Amorite Personal Names in the Mari Texts(1965)。 注 五:参考Gelb,JCS,15(1961),三七~三八页;以及H.Tadmore,JNES, 17 (1958) ,一三○页,注十二。 注 六:进一步一般性的讨论和参考资料,参考M.Unger,AOT,一二七~一二八页;J.Bright,BHI,七○页以下;C.H.Gordon,ANE,一一三~一三三页;以及K. A. Kitchen,AOOT,四八页以下,一五三页以下。 注 七:努斯文件的年代是在十五世纪,描写何利人(Hurrian)的习惯,其中有很多是沿用以前亚摩利人的习俗;参考C.H. Gordon,BA,3(1940),一~一二页;G.E. Wright, BAR,四三~四四页。Gordon假设这种类似(parallels),可以暗示着族长时代是在十五世纪,我们认为不成立,因为在十九、十八世纪的吾珥书版,亦有这种类似之处;参考D J Wiseman,JTVI 88(1956),一二四页。 注 八:参考努斯书版(Nuzi tablet)H,60;E,A.Speiser, AASOR,10(1930),三○页。 注 九:参考努斯书版H,67;同上三二页。 注 十:参考本章,一七~一八页。 注十一:参考第三章,五一页。 注十二:参考本章,三二页,注二八,以及第三章,五三页,注五。 注十三:参考本章,一六~二二页。 注十四:内容请看ANET,一八~二二页。 注十五:参考 K.A.Kitchen, AOOT,五○页。 注十六:这些文件年代出于十九世纪,但殖民从第三千年代的末期就有了;参考W. Albright, BASOR,139(1955),一五页。有关描写殖民地活动的资料,参考Kitchen, AOOT。 注十七:参考第三章,四三~四五页。 注十八:Cyrus Gordon如此主张,他是依据努斯的风俗习惯所反映的,还有埃及在雅各的时代被称为「兰塞之地」(创四七11),以及他认为约瑟到摩西之间只有四代(创十五16;出六16~20),和摩西的年代是在十三世纪;6ordon,ANE,一一五~一一六页。H. H. Rowley认为是十七世纪,From Joseph to Joshua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8)。 注十九:Albright如此主张,他认为亚伯拉罕移送迦南,可能是属于亚摩利人移民的一部份,而雅各移至埃及,是许克所斯占居埃及的一部份;Albright,AP,八三页。另外还有N. Glueck,BA,18(1955),四页,六~九页;和G.E.Wright, BAR ,五○页。 注二十:例如J B Payne他主张出埃及的早期年代,以色列寄居埃及有四百卅年,因此算出亚伯拉罕出生于主前二一六六年;Payne,OHH,三四~三六页;参考M,Unger,AOT,一○六~一○七页,及G,LAtcher,SOTI,二○三~二○五页。但S.Schultz,OTS,三○~三一页,四八~四九页,所主张的,奥Albrigh比较相同,显然认为以色列寄居在埃的时间,少于四百卅年;而K。A。Kitchen,AOOT,四一~五六页,大致上也同意,只不过他也找到证据支持出埃及的晚期年代。 注二一:有少数保守派的作家,采取相反的立场。例如F.F.Bruce,Israeland the Nations (Grand Rapids:Wm.B.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3),一三~一四页;C. Pfeiffer, Egypt and the Exodus(Gt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4),八四~八八 页;K.A.Kitchen,AOOT,五七~七五页;或R.K.Harrison,HIOT,一七四~一七七页。 注二二:其年代(约主前一二九○年)是在兰塞二世的早期统治之下(一三○四~一二三八;参考第五章,一 ○四页,注三十,讨论这些年代)。以前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马尼他(Merneptah)(1238~1228)是出埃及记的法老,这种看法一般说来已被放弃了,因为发现马尼他的文件,提到曾在巴勒斯坦地打败过以色列人。但Cyrus Gordon仍主张是「十三世纪的七十五年代」,ANE,一一五页;参考H.H.Rowley,“Israel’s Sojourn in Egypt,”BJRL,22(1938),二六三页,有关年代在主前一二二五年左右的说法。 注二三:参考第五章,八五~一二二页。 注二四:参考第五章,八一~八五页。 注二五:关于这个年代,我们不能坚持只有少数几年的差别,因为圣经的数目字,可能只是大约的数字。但这样仍然能推定这个年代,在廿二世纪中叶左右。 注二六:除了在此列的两点之外,K.A.Kitchen 提到有关于「季节性地居住巴勒斯坦西南边界的南地地区」,考古学证明在「主前廿一到十九世纪之间」有这种情形,但「一千年以前或八百年之后就不是这样」,他提出许多参考的证据,特别引用Albright和N. Glueck; Kitchen,AOOT 四九~五○页。亚伯拉罕和以撒都有一段时期居住在这地区。(创廿1;廿四62。) 注二七:参考第三章的讨论,三九~四○页。 注二八:特别是埃及的咒诅祷文的证据,提到巴勒斯坦的城市,十九世纪比廿世纪增加很多。参考Wright,BAR 四七页;Aharoni,LB 一三一~一三五页。Van Seters,TH 九~一九页,从Kenyon得到确定(Archaeology in the Holy Land, New York: Praeger,1960,一五八页以下),最近主张这种情况在二二○○~一九五○年之间,这仍然适合我们的年代,而且必定和我们所指出的年代一样早。 注二九:以撒大部份留在南部希伯仑(Hebron),别是巴(Beersheba),基拉耳(Gerar),但雅各从巴旦亚兰(Padan-aram)回来之后,自由迁徙到示剑,继续到伯特利,然后更南到希伯仑,后来他的儿子们带家里的牲畜,从那儿到北方牧养,首先到示剑,然后继续到多坍(创卅五1~8;卅七12~17。) 注三十:有关毁灭的讨论,参考第三章,四六~四七页。 注三一:参考Glueck,“The Age of Abraham in the Negeb,”BA,18(二月,1955),二~九页;以及他的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New Hay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二一页。Van Seters见前,推定毁灭的年代于主前一九五○年。 注三二:出埃及之前四百卅年,雅各进入埃及(出十二40)。主前一四四六年(出埃及的年代),再加上四百卅年,则雅各进埃及,该在生前一八七六年左右。 注三三:十二王朝时代,赫农何塔三世(Khnum一hotep III)的墓(参考第六章,一一五页)在便尼哈山(Beni Hasan)。图片参考ANEP,第三图。 注三四:G. E. Wright,BAR,第五六页,引用十三和十四世纪的两个碑文,显示出亚细亚人也很容易进入埃及,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世纪之久。 注三五:是一种闪族人,逐渐渗透埃及,而最后夺取政权。从他们的名字可看出有西北闪族的背景,但他们确实起源于何处,仍未确定。约瑟夫曾引用马尼托(Manetho)说:许克所斯这个名字,意思是「牧羊人之王」,显然他是把其中的hyk和埃及字「统治者」连起来想,而其中的sos,他认为是后期埃及文「牧羊人」的意思。但这种解释可能是后来,才成为较普遍的看法。这个名字很可能出于埃及文的heku shoswet(后来拼为hyku shose),意思是「外国的统治者」。参考Steindorf和Seele, When Egypt Ruled the East (2d 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57),二四页;R. M. Engberg,The Hyksos Reconsidered(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9);and Van Seters,TH 一八一~一九○页。 注三六:可能有人持相反的看法,认为因着埃及人(那时是强大的十二王朝所统治),视牧羊人「可厌恶」(创四六34),所以若是雅各的家人,十九世纪进入埃及,不大可能任其自由选择可耕之地,因为他们就是牧羊人。关于这一点可以下述答覆。法老愿意给予这个恩惠,是由于他对约瑟的感恩,因为约瑟在饥荒时,有优良的工作成果;而且,他所给予的地也不是很大,因为雅各家族的增多,那是未来的事。 注三七:约瑟在雅各进埃及时,是卅九岁(创四一46、53、54;四五6),活到一百一十岁(创五十22);因此他死于约主前一八七六年之后七十一年,或主前一八○五年。 注三八:参考本章,三一页,注一九。假如第一位许克所斯王的年代在主前一七三○年左右,而亚模西士是主前一五八四年,两者的差距,造成进入埃及可能相差达一世纪半。 注三九:参考John Rea,“The Time of the Oppression and Exodus,”BETS,3(Summer, 1960),五八~五九页;另外有Archer,SOTI,二○五~二○八页。 注四十:G.E.Wright,BAR,六○页;参考J.Finegan, LAP,一一八~一一九页。很多人接受Wright所主张的看法,认为兰塞就是泰尼斯(Tanis),也有人认为是Qantir,例如Hayes,SE,II,三三九页,和Van Seters,TH,一二八~一四九页,但在那也未找到十八王朝的遗迹。 注四一:BAR,六○页。 注四二:亚模西士追逐许克所斯人,远至巴勒斯坦南部的沙鲁亨(Sharuhen)。(参考书十九6),然后围城六年,终于将它毁灭。这件事决定性地结束了许克所斯人与埃及的所有关系。关于这些事,直接的叙述,可见于亚模西士手下一位海军官员所为的文件;参考 Ancient Records of Egypt II,secs,1~16。 注四三:这是依据主前一四四六年左右出埃及的早期年代看法,关于这个看法的证据,在第五章会加以发挥。而亚模西士在主前一五八四年登基,则其间只有一百卅八年。 注四四:歌珊最可能就是Wadi Tumilat谷地,从尼罗河延伸到Timsah湖约卅多哩长。大家都一直认为,这是埃及最肥沃的耕地之一。参考Wright,BAR ,五六页。 注四五:参考本章,三三页,注三六,可答覆另一个反对之说,认为假如是伦理上有关系的许克所斯人,接受雅各全家进入埃及,要比完全是外族的埃及人接待,更容易使人了解。(这种反对的说法,常是支持以色列人早寄居在埃二百一十二年的学者,所提出来的,他们认为这样,才能定出雅各全家进入埃及,是在许克所斯时代)。支持约瑟的法老是埃及人,而非许克所斯人的这种说法,有两个因素:第一、这个法老赐给约瑟一位妻子(创四一45),她是安城(On)(纥流坡利Heliopolis)祭司的人,这些祭司特别事奉日神锐(Ra),许多许克所斯人都不喜欢锐神。(参考Anderson,The History and Religion of Israel,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6,二五页);第二、这位法老似乎是埃及人,因为当时约瑟要来看他之前,约瑟需要刮面(创四一14) 注四六:徒七3。创十二1,有相似的话,提到后来在哈兰的时候,神的呼召。 注四七:因为在主前一千年之后,迦勒底人才统治下米所波人米,甚至后来建立新巴比伦帝国,所以有许多学者认为,创世记用「迦勒底人的吾珥」,这一定是年代搞错了。M. Unger解释说这是「当吾珥城及其位置完全消失时,后来的文士为了向后来的世代解释,这个城市是位于巴比伦南部」;AOT,一○八页。 注四八:一八五四年,首先由J.E.Taylot在吾珥挖掘,至一九一八年,由H.R.Hall做更广泛的挖掘,后在一九二二年至一九三四年之间,由 C.L.Woolley小心研究。有关的叙述,参考Woolley,Ur of the Chaldees(Penguin Books,1940)。 注四九: Cyrus Gordon, “Abraham and the Merchants of Ura,” JNES, 17(1958),廿八~卅一页,主张吾锐(Uta)就是吾珥,它是在米所波大米西部某地,从乌加列(Ugarit)的文件中说到,有商人从吾锐到乌加列。Gordon的理由是假如亚伯拉罕从下米所波大米的吾珥,向着迦南地进行,哈兰是在他的旅程之外;并且引证亚伯拉罕后来提到,他的家乡在哈兰地区(创廿四4、7、10)。然而假如哈兰是他的旅行站很可能吾锐也不是在路线上,因为吾锐似乎比哈兰更西边,是在乌加列地区。一个旅行的人,可以从吾锐直接向南到迦南。再者亚伯拉罕提到「家乡」,可能只是说他的兄弟住在那里,因为拿鹤显然是从吾珥移居哈兰(创廿四10、15;廿八2)。亚伯拉罕所关心的,不是某一个特别地方,而是在亲属中可以找到媳妇。 注五十:关于这个时期的概论,参考J.S.Schwantes,A Short History of the Ancient Near East (Grand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5);或Finegan, LAP,四九~五三页;或者有关于文化情况的概论,参考G. Childe,What Happened in History,(rev. ed.,Penguin Books,1954),八九~一一二页。 注五一:有关的证据,参考M. B. Rowton,“The Date of Hammurabi,”JNES,17(1958),九七~一一一页;概论可参考Archer,SOTI,二 ○四页。Rowton自己支持中期年代。 注五二:P,Van Der Meer,The Chronology of Ancient Western Asiaand Egypt(Leiden:E. J. BrilL,1963),四六页,认为这时期开始的年代是主前二○四四年;但仍比低年代还晚些。Albright赞成低年代,他认为是主前二○六○至一九五○之间;BASOR 88(1942),二八~三三页,及同上,144(1956),二六~三○页。 注五三:假如亚伯拉罕离开哈兰时七五岁(创十二4),而且不大可能留在那地太多年,所以可能他离开吾珥时,至少七十岁,这样算起来他离开的年代,刚好是转入另一个世纪之时。 注五四:参考Bright,BHI,二七~二八页,有关这段长时期的生活环境之摘要。 注五五:军队远征所到的范围甚至更远,至少进入小亚棚亚和阿拉伯东南部,而且可能到埃及。贸易关系向东一直远至印度河河谷(Indus Valley)。撒珥根的孙子拿篮辛的武力胜过他祖父。在书珊城(Susa)发现拿篮辛的战胜记念碑,这是极美的艺术品,表现出极高的文化进展;有关的图画和文件,参考J Finegan,LAP,四七~四八页。 注五六:参考S H.Kramer, Archaeolegy,7(1954),一四三页以下。 注五七:Woolley,见前,一一四~一二九页。 注五八:这个时期之后不久,亚喀得语代之而成为日常语言,但苏美语仍继续为整个米所波大米地区的古典语言,直到主后第一世纪亚喀得语本身消失;参考Cyrus Gordon,ANE,一七页。 注五九:参考ANET,二六八~二六九,可看文件内容。 注六十:参考ANET,二一七页,看文件内容。 注六一:参考J P.Free,ABH,四九~五○页。已挖掘出土的,有一学校的地基,以及学习楔形文字的泥版,有一些泥版是学习诗歌的课文,有些是学习乘除法用的。 注六二:亚伯拉罕的名字,从亚伯兰(「高大之父」)改变成亚伯拉罕(「群众之父」),这是当神向他宣布以撒降生的消息时改的(创十七4~5)。 注六三:这是对这地区的一般名称。鲁加沙基西(Lugal-zaggisi)(主前二三六○年)声称曾经进军到这个地区,而撒珥根与拿蓝辛也统治到地中海这么远。参考本章,一六页,以及第三章,四二~四四页。拿蓝辛称这个地区是「亚摩利之地」,参考Finegan, LAP,四四、四七、四八页;和Bright BHI,三○页。 注六四:假如亚伯拉罕沿底格里斯河,而非幼发拉底河旅行。那么他一定走通常向西的路,而直接到哈兰。 注六五:在这北方的闪族地区,称月神为辛神(Sin),这相当于苏美人的拿拿神。 注六六:因为犹太人对上帝的个别称呼,在被掳归同之后就不用了,所以我们无法确知最初是怎么发音的。一般都认为雅巍(Yahweh)是目前最接近的,当然比耶和华(Jehovah)更接近;所以本书采用雅巍。 注六七:他拉死于二○五岁(创十一32),当时亚伯拉罕七五岁(创十二4),因此亚伯拉罕出生时,他是一三○岁(创十一26提到七十岁,那是指生长子时的岁数,可能是哈兰出生时。),当这一群人离开吾珥时,亚伯拉罕是已婚的成人,意思就是说那时他拉一定近二○○岁了。那时似乎没有早婚的习惯:如以撒四十岁成家(创廿五20),而雅各七十七岁结婚(创四七9;四一46、47、54;四五11;卅一41;卅25)。 注六八:亚伯拉罕不太可能在他赴迦南的旅程中,留在那里太久。但亚伯拉罕后来提到这地区是他的故乡,使我们想到他至少在那里住过几个月,甚至几年之久,这也符合神再度呼召他从那地出来的时间(创十二1~3)。 第三章 亚伯拉罕 创十二1~廿五18 第一节 新 地 神为亚伯拉罕所定的目的,确实是迦南地,这地名是根据(他曾居住过此地)含(Ham)的儿子之名而取的(注一)。广义而言(注二),迦南地包括叙利亚巴勒斯坦(Syria- palestine),创世记第十章十九节所说,从西顿向甫扩展直到迦萨,东至所多玛和蛾摩拉,北至拉沙(Lasha)(位置不明)。在亚马拿泥版(Amarna Letters)(主前十四世纪)(注三)里面提到「迦南」地,是和当时埃及所称的叙罗巴勒斯坦(Syro-palestinian)地区相等,那地区也包括西顿的极北。然而,亚伯拉罕到达的地方,是迦南南部,也是以后称为巴勒斯坦之地。 一、迦南地 当亚伯拉罕到达的时候,正是迦南地初期青铜时代,第三千年代即将结束的时候。迦南在早几世纪前的期间,一直是进步中的一块地方。从挖掘出土物可看出,初期青铜时代的人,毫无疑问是在一种城邦型态的政府之下,发展了不少城市。有些城市,后来在圣经的事件中,成为重要的地方,如米吉多(Megiddo)、伯善(Bethshan)、示剑、艾城(Ai)、耶利哥(Jericho)和位吉(Lachish),它们早已存在,而且建造得很好,有坚固的城墙。人民主要是迦南族(Canaanite),有自己的语言,希伯来语就是自此发展而来的。 但是在三千年代后期,亚伯拉罕仍未出现之前,迦南地在入侵的半游牧民族手下,经历了一场大改变,自主前二二○○年左右开始(注四),许多初期青铜时代的良好城市(如米吉多、耶利哥、艾城等)被毁坏、抛弃。那些首先遭受影响的城市,位于约旦河之西,但后来(主前二○○○年左右之后),也同样发生于河的东边,因此城市数目削减,人口稀少,证据可见于巴勒斯坦出土的东西和埃及的咒诅祷文,它们的年代约在廿和十九世纪(注五)。从亚摩利人的陶器及他们用的姓名,可看出这场改变是他们带来的。当时亚摩利人也活动于近东的其他部分。有几年之久,这些新的居民,满足于半游牧生活,在这地区自由地迁徙,但是后来逐渐定居下来(注六),而重建许多他们更早时破坏的城市(注七)。 除了亚伯拉罕的故乡苏美和埃及之外,在亚伯拉罕到达之前,巴勒斯坦的文化水准,与当世其他地区相比起来算是高的。入侵的亚摩利人,在亚伯位罕进入此地时,还保持着半游牧文化,他们当时带给当地文化一些改变,但基本上仍维持原状。当地并未经历到文化水准的降低,所以亚伯拉罕一定看到了存留下来建筑优美的城市和屋宇。陶器以不同的形态和大小,展现出复杂动人的装饰。他所遇见的迦南人,一定是很虔信宗教的,这从不同地方挖掘出土的庙宇和祭坛可证明。(注八)。但是,假若他们的宗教,像以后在乌加列(Ugarit)(注九)所代表的那样(这相当可能),则这种宗教,是以遵行丰饶仪式为其道德基础。 二、埃及地 在族长时代,迦南地可感受到埃及的影响,再加上不久亚伯位罕自己就曾直接去到那地,因此我们在此要提及埃及当时的情形。在第三千年代期间,埃及也有显著的进步(注十)。从主前二六○○年到主前二二○○年,第三至第六王朝古王国统治时期(Old KingdomPeroid),埃及文化乃是蓓蕾初绽,宏伟的金字塔就是其结晶。第三王朝的建立老所左尔(Sozer),建造第一座塔即梯阶金字塔(The Step Pyramid),而第四王朝的卡弗芮(Khafre)、客弗南(Khefren)和缅固芮(Menkure),分别建筑二座最大的金字塔。其他的金字塔,是在第五、第六王朝所建的,虽较小但很重要,因为所谓金字塔文献(Pyramid Texts)是在这里发现的,内容包括一些保证法老王平安进入来生的符咒。 然而埃及在主前二二○○年至主前二○○○年之间,即通称为第一居间时期(The First Intermediate Period),会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争竞的法老们自立为王,各省统治老成为封建之主,许多城市不接受外界的权威,而独立行动。从亚洲来的半游牧民族,可能就是侵占巴勒斯坦的民族,这时也来到埃及,增加了混乱的局面。经济困难,饥荒遍地,人民中间满了沮丧、失望和悲伤。然而,在这种生活环境中,产生了动人的文学,我们所知道的有「雄辩的农夫」(The Eloquent Peasant)、「易仆术的忠告」(The Admonitions of Ipuwer)、「给梅里卡尔王的指示」 (The Instruction for King Merikare)(注十一)。宗教在人民的生活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但在全埃及没有统一的宗教,每一个社会有自己独特的神祉,随着政治的改变,国家的神也改变。祭司掌管宗教大权,而一般百姓处于害怕的状况。 第二节 示剑、伯特利、埃及、伯特利 (创十二4~十三18) 一、抵达示剑(创十二4~9) 亚伯拉罕旅行至迦南,来到了示剑(注十二),示剑位于耶路撒冷以北约卅五哩之处。在这里,神告诉他这就是目的地,神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十二7)。因此亚伯拉罕知道他的旅程结束了,这就是神计划要他来的地方。他筑了一座坛为了保证这个好消息。不久,他向南移,会一度在伯特利和交城之间,暂停一段时间,他在那里筑另一座坛,然后继续南下。 二、下埃及(创十二10~20) 显然在亚伯位罕到达不久之后,饥荒流行,他就向东南行到埃及。我们相信,他可能对饥荒的来临大感不解,这就是神为他选择的地方吗?同时他到达埃及时犯了错,对于他妻子撒莱的身份,他扯了半个谎,信心不足是部份的原因,事实上这个藉口在他刚离开吾珥时,就想出来了(创廿13)(注十三)。他对埃及人说:她是他的妹妹,是他的同父异母妹妹(创廿12),因他害怕法老王者到美丽的撒莱,可能为了拥有她,而杀夫夺妻。法老(注十四)果然想占有她,将她带人王官,但神为了她的缘故干预此事,降大灾于法老全家。这才使法老发觉到亚伯拉罕的欺骗,虽然法老先前曾赠他礼物,但是仍要亚伯拉罕离开这地。 对于亚伯拉罕的行为,我们有以下的评语,神既已一路带领他离开吾珥,成为新国家的领袖,他应该相信神必然会保护他,免受害于埃及人之手。更进一步说,假如亚伯拉罕惟恐在埃及会有这种危险,他当初就应该留在迦南,并且相信神要在那里供应他(参考创廿六6)。 三、与罗得分离(创十三1~18) 当亚伯拉罕同到迦南地时,他面临新的问题(创十三1~18),他和罗得各自拥有太多牲口,而无足够放牧之地。他拉的财产相当可观,而两者都已从他拉继承了产业,现在亚伯拉罕又加上法老赏赐的礼物,更富有了(创十二16),因此他样需要分离。亚伯拉罕宽宏大量,先让侄儿选择他所要的地方,罗得取了约旦河谷地,当时那地的城市繁荣并且农作富饶(注十五)。罗得自私选择自认为最好的地方,事实上他不仅选错了,而且按照尊长道统,他该礼让叔父先选才对。罗得虽为自己要最好的,却不如他叔父蒙恩。河各地区当然富裕,却居住着道德很低的人民,罗得也深受影响,后来才发现自己是何等愚蠢!(创十三13)。他最后甚至失去他的家庭(创十九14一38)。亚伯拉罕留在高原地区,住在幔利(Mamre)平原(注十六)比较不受外界的影响,仍受神的恩宠。 第三节 救出罗得 (创十四) 一、亚伯拉罕勇敢的救援(创十四1~16) 罗得在新环境渡过几个月,不久就需要亚伯拉罕的帮助。四王联盟远从东边的下米所波大米而来,由以拦王基大老玛(Chedar- laomer)领导,攻打所多玛、蛾摩拉和这地区其他城市,掳掠许多百姓,也包括罗得一家。亚伯拉罕一知消息,就带三百十八个自己的仆人,加上邻居幔利、亚乃(Aner)和以实各(Eschlo)的协助,共同追赶四王联军。虽然是支小队伍却在但追上敌军(注十七),并且击败他们,释放被掳的人,夺同许多掠物。亚伯拉罕此行充分表现出他的勇敢和谋略,特别是对上帝的信心。 二、圣经外的证据 在最近这几年以前,可能在所有族长时代故事中,这事的历史性是最受自由派学者怀疑的了。他们认为遥远的下米所波大米诸王,不可能离家作长程的远征。然而,现在藉着考古学的研究,使得这种观点已有显著的改变。他们发现故事的事实与亚伯拉罕时代的生活环境符合。例如,我们较早已注意到的一件事(注十八),撒珥根和他的孙子拿蓝辛曾一直征服到地中海,而在亚伯拉罕之前三世纪,已在其沿岸拥有属地(注十九〕。当时的亚喀得文献(Akkadian text)。谈到租车的条件,就是租车的人不可驾车到「基提(Kittim)之地」——即地中海岸的意思(注二十) ,这条件的意义表示向西旅行相当频繁。 [图四 创世记十四章的战役以及主要人口分布区] 进一步而言,这些王的名字,以及提到的地名,与当时的命名法一样。有些学者甚至建议,至少有两王的身份,可能与巴比伦历史中已知名的人物相同:暗位非(Amraphel)与伟大的立法者汉摩拉比一样;亚略(Arioch)与亚里(Arriwuk)相同,后者是马里文件中提到与汉摩拉比同时代的人物(注二一)。然而,我们很难百分之百地在这些名字间划等号,而且假若我们接受亚伯拉罕的早期年代的看法,则显然有时间上的差异。但是一般而言,这些名字与当时的命名法相符合,这是公认的事实(注二二)。有人指出亚伯拉罕在但抓到撤退的诸王,这地名下合时代,因此,提出异议。虽然但这个城名,以前称拉亿(Laish),直到士师时代但支派迁入,才取名但(士十八29),然而,这里所提到的也可能是另一个但城。在撒母耳记下廿四章6节曾提到基列的但雅安(Dan-jaan),很可能这些东方诸王取道基列回国,而不是取道柯里叙利亚(Coele-Syria),较闻名的但位于此地(注二三〕。今天我们也知道,这块土地离家乡这么远这些王却要争夺,可能的理由。(注二四)是因为在那里发现了有价值的天然资源。以东和米甸(Midian)拥有丰富的铜和锰旷床。这些王可能对死海的沥青也有兴趣。再加上可能有一条方便的道路,通向这地区,葛鲁克,称之为「王道」(The“King’s Highway”)(民廿17)(注二五)。它通过基列的东边,南下过摩押,延续到亚喀巴海湾。葛鲁克指出当时外约但许多的古城,仗于这条可能道路的两旁,是这些东方的军队欲染手之地。 三、所多玛王和撒冷(Salem)王(创十四17~24) 当亚伯拉罕胜敌凯旋时,他本国的两王迎接他。一位是所多玛王,他请求亚伯位罕收下夺目的掳物,只要人民归回城市隶居于他。但亚伯位罕拒绝这慷慨的赠予,惟恐人们说是地上的王使他富足,亚伯拉罕盼望所有的荣耀都归于神。另一位是撒冷(耶路撒冷)王麦基洗德(Melchizedek),这名字的意思是「公义之王」,因希伯来书称他为基督的表征而出名,他为亚伯拉罕疲惫的军队带来饼和酒,亚伯位罕接着将所夺回的十分之一掳物,赠给这位至高神的祭司。这种感恩的举动,显然是在亚伯拉罕还没将夺同之物归还给所多玛王之前。藉这个举动亚伯拉罕承认麦基洗德是真神的祭司,这表示在世界上除了神的选民之外,有少数人继续敬拜上帝。亚伯位罕的行动,也表示十分之一奉献的原则,在这么早就被认为是应当给神的最基本数(注二六)。 第四节 所多玛的毁灭 (创十八1~十九38) 一、亚伯拉罕为罗得求情(创十八) 过了几年后(注二七),因着神要毁灭所多玛和附近的城市,罗得又陷于绝境。当亚伯拉罕在幔利帐蓬门口时,三个「人」来到他面前,这故事后来指出,其中二个是天使(创十八22;十九1),另一位是「雅巍的使者」(注二八)。在这里「雅巍的使者」,直接被指为「雅巍」(创十八1、13、17、20等),他告诉亚伯位罕有关毁城的预言,这位族长因而为城代求(创十八23~33)。他力求使者,甚至假如城中只有少数几位义人,这城也可蒙赦免。使者保证假如只有十人,他的请求仍必蒙应允。我们可以相信这个保证,带给亚伯拉罕安慰,因为从他会利用代祷的利益,可看出他相亿除了罗得之外,必定有其他一些人可归算为义人。 二、罗得从所多玛脱险(创十九) 当亚伯拉罕祈求时,较早离开他的另二位天使,来到了所多玛,罗得接待他们到家中。那一夜所多玛城里的居民,表现出令人惊讶、严重的罪恶(注二九),罗得和妻子及两个女儿终被劝导离开了城市(注三十)。那里连亚伯拉罕所盼望的十个义人都没有,所以城必须被毁灭。但神对亚伯拉罕的恳求施恩怜悯,至少领出四个人安然无恙。当四人离开后,城市毁尽,罗得的妻子,带着渴望和后悔的姿态回顾,为此神夺了她的生命,使她变成所谓的「盐柱」(创十九26)。后来罗得的两个女儿,表现出受所多玛罪恶生活的影响,与他们的父亲发生乱伦的关系,因此生下摩押和便亚米(Ben-ammi)(注三一)。罗得早年选择这平原的城市,当时看起来何等可爱,事实上在他晚年却带来悔恨! 三、所多玛的毁灭(创十九24~25、27~28) 由于天降「硫磺和火」,所多玛遭受毁灭。在考究这种表达的意义时,学者们以地质早上所显示的现象,不认为是火山爆发。有许多学者相信这是巨大爆炸形成的地震(注三二)。下面列出有利于此观点的几方面,硫磺和火的下降,可能是燃烧的东西,由于爆炸而如雨降落。另一个形容词,是「倾覆」(创十九29),这个词和地震的看法符合。亚伯拉罕看见城市的方向烟气上腾,表示有火燃烧:这一带久已因易燃的柏油闻名。古代作家的记录,谈到了强烈的硫磺味,可见可能那地在过去有相当数量的硫磺(注三三)。更甚者,整个约且河谷地形成地球表面巨大的断层,是造成地震的环境。可能那时上帝神奇地看出地震准确的时刻,知道这次地震会放出大量石油气,混合硫磺和各种丰富盐类,并且流出大量的沥青。闪电会点燃这一切,以致正如所描述的,整个地方全然烧毁。圣经明明可看出,上帝在可能的范围内,也利用自然方法来达成他的目的。他可能在此就是这样做。 不论使用什么方法,是神带来毁灭。其后果犹存(注三四)。现在人若观看死海附近的约但河谷,马上有一个印象,就是假如昔日当地像今天一样,罗得一定不会选择这地区。四周所见一片荒凉。这巨大的改变正发生在亚伯拉罕和罗得的时代,也就是第二千年代刚开始之际(注三五)。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废墟仍未被发现,但是一般相信它们位于死海南端的浅水带下面,这一带自那时起,就由于逐渐上升的水位而形成(注三六)。 第五节 立 约 上帝几度应许亚伯拉罕,这些应许合起来形成所谓亚伯拉罕之约。第一次赐下应许是在亚伯拉罕到达拣选之地前(创十二1~3),第二次是罗得与亚伯拉罕分离之后(创十三14~17),第三次是亚伯拉罕从四王手中拯救罗得之后(创十五1~21),第四次是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正当所多玛毁灭之前(创十七1~22),第五次是紧接着神命令献以撒之后(创廿二15~18)。分析神这五次所说的应许,可区分成三个主要的方面:第一、亚伯拉罕的后裔将成为一国,而为神的选民(创十二2,十三16,十五2~5,十七4~6,廿二17);第二、神带领亚伯拉罕来到的这个地方,将成为这国的家土(创十三14~17 ;十五19 ,十七8);第三、他的后裔将成为世界的祝福,直到万邦都受祝福(创十二2一8;十八18 ,廿二18)(注三七)。创十五6说:「亚伯拉罕『信』雅巍,他就以此为他的义」(比较罗四1~4)。那就是说亚伯拉罕相信神要实现他的应许。这些应许是伟大的,而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是如此伟大。他相信神能,并且神也要实现他所说的。另一方面——神那时以亚伯位罕的信心为义——这表示神宣布唯独因信而非因工作蒙救赎的原则,在那时已有效。亚伯拉罕在神面前公义的地位,是建立在他相信神的应许上。 第六节 等候应许之子 (创十六1~十八15) 神第一次应许要赐亚伯拉罕很多后裔,是在他七五岁刚要进入拣选之地以前。当然他会以为孩子不久要诞生。那时他和撒拉尚无子,撒拉比他只小十岁,两人都已上了年纪,但是他们并未得着孩子。等了十年(创十六8),一段看起来很长的时间之后,撒拉提出权宜之计,要亚伯拉罕纳夏甲为妾生子(创十六1一4),亚伯位罕照着做,他很可能想这就是神要成全他应许的方法,因为撒拉并未生子。但在这件事上,亚伯拉罕超出神的旨意之外,因为这后裔要在神所定的时间从撒拉而出。不论亚伯拉罕的行动是怎么错误,我们应按当时的习惯来了解和判断(注三八)。夏甲生子以实玛利,但神指示应许的后裔,将不是由他而出(创十六7~16;十七20~21)(注三九)。孩子出生后,撒拉觉得难受,要亚伯拉罕驱逐夏甲和儿子离家,给这位族长带来很大痛苦,他不顾一错再错(注四十)。 亚伯位罕认为在以实玛利出生时,他已等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没想到应许之子出生之前,他还得再等十四年。最后当亚伯位罕九十九岁时(创十七1),神特别告诉他关于以撒的事(创十七15~19;十八10~15)。这时已经过了很长的岁月,所以亚伯拉罕(创十七17)和撒拉(创十八12~15)在他们心里暗笑,显然他们是信心减退了。但是,在亚伯位罕一百高龄,撒拉九十岁时,以撒真的诞生了。从神第一次应许至今已过了廿五年。为了在他们一生中纪念此事,神改了他们的名字,亚伯兰变成亚伯拉罕(创十七5),撒莱改为撒拉(创十七15)。这意义,就是从此亚伯拉罕真正成为「多国之父」,撒莱在神面前成为「公主」是这后裔的母亲(注四一)。这时神也指示亚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礼,作为「与亚伯位罕立约的记号」(注四二)。这时开始建立这种做记号的礼仪,是由于以撒的诞生,是神立约中,许多应许的第一项具体实现。也因此这约从此开始有具体的形式。 人们必会极想知道,为何亚伯拉罕需等廿五年才得着以撒?这段时间成就了什么?最少有两件事可作为答覆。第一、这段迟延成为亚伯拉罕信心的主要考验。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之后,亚伯拉罕仍然相信神要实现他的应许吗?圣经中常描述神在他儿女出生活中,加上类似的信心考验,藉此他能刺激他们信心更加成长(注四三)。假如亚伯拉罕在此仍相信神,则遇到新的挑战时,他就有更强的信心。我们前头已注意到,他的信心确实有些减退,但是就全面的进展来看,信心并不是很严重的减弱。另一件事是这次迟延,让亚伯拉罕不得不承认,藉着他所建立的国家,不是属亚伯拉罕,而单属于神。神一直等到撒拉过了自然生育的年龄,来表明亚伯拉罕的应许后裔,实在出于超自然的作为。虽然以撒是亚伯拉罕和撒拉所生,但他确是神的儿子。 第七节 亚比米勒(Abimelech)和非利士人 (创廿~廿一) 一、关于撒拉的第二个半谎言(创廿) 在宣布以撒将诞生和真正出生之间,亚伯拉罕又犯了罪,这次是在别是巴西边一城市基拉耳(Gerar),对于他妻子的身份向亚比米勒王扯了半个谎。自从在埃及类似的事发生过后,至今已约廿五年了,也许亚伯拉罕对于那时遭受的羞辱和惩戒已淡忘了。亚比米勒把撒拉带进王官,就像早年法老王所做的一样,但神再次保护她。神藉着梦启示亚比米勒,她和亚伯拉罕真正的关系。 二、早期非利士人 在创世记第廿一章32、34节称呼亚比米勒所住的地方为「非利士人的地」。后来当以撒和这地区有进一步来往时,就称呼那里的人为非利士人(创廿六1、8、14 、15、18)。这些人真是以色列人征服迦南时同名民族之祖先吗?自由派学者一般都持异议,而认为不合年代(注四四)。但是至少有理由,使我们相信有可能就是这样。的确大部分非利士人,是一群海上民族(Sea Peoples),在主前一一九○年初,被埃及的兰塞三世所驱逐,而来到巴勒斯坦(注四五)。但是这并不能否认他们的祖先可能有些在许多年前,已来到此地了。考古学上的证据,证明他们来过,因为他们早年的故乡是在迦斐托(Caphtor),而非利士人后来留在巴勒斯坦迦斐托式陶器,在非利士本土及远至内陆的伯善和耶利哥,都会发现,它们的年代至少在主前一五○○年。而且我们有证据知道,在族长时代迦南和迦斐托之间已有来往:第一、在夏琐和乌加列发现迈诺斯中期第二时期(Middle Minoan II)的陶器;第二、十八世纪的马里文件提到夏琐王送礼给迦斐他拉(Kaptara)(即迦斐托)(注四六)。佩特里(Flinders Petrie)几年前会提出非利士人很早来此的基本理由,可能是为了把谷类输同多岸石而不能自给的故乡(注四七)。佩特里在早期非利士人区域发现镰刀,表示此地生长谷类。 第八节 几乎将以撒献祭 (创廿二) 一、以撒的诞生(创廿一1~21) 在亚比米勒事件之后,不久以撒诞生的奇妙诺言,真的实现了(创廿一2~8)。长期等待的孩子出生了。对亚伯拉罕和撒拉来说,这的确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但撒拉却因此再度要求遣走夏甲和十四岁的以实玛利。后来「上帝的使者」在沙漠找到母于俩缺水受苦,就供应他们的需要(创廿一9~21)。 二、亚伯拉罕最严格的考验(创廿二1~14) 几年后(注四八)神给了亚伯拉罕一个最严格的考验。他呼召他献上应许之子为祭,这要求真是难以答应。这男孩对亚伯拉罕来说,不仅有深厚的感情,从他奇迹似的诞生,尤其是从实现神的应许来看都是意义重大。假如他现在被献祭,那么怎能藉他立国呢?但亚伯拉罕仍能顺服。因着神过去引导并祝福,他的信心成长了,甚至现在能面对这个挑战。神指定献祭的地方是摩利亚山(Mt.Moriah)(注四九),亚伯拉罕经过三天到达那里。这表示他走的很慢,可能心中巴望神也许会给他相反的命令,但没有。一直到孩子被绑好,亚伯拉罕正在举刀要杀他的时候,神才干涉。他要亚伯拉罕以一只扣在丛林的公羊代替以撒。神一直让亚伯拉罕做到这地步,来证明他虔诚的信心。没有考验比这更大的了,亚伯拉罕的信心也没有比这时更闪烁辉煌的了。希伯来书解释说,亚伯拉罕甚至相信上帝能使以撒从死里复活,来实现有关于国家的应许(十一19)。 第九节 撒拉的死和埋葬 (创廿三) 撒拉在一百廿七岁时过世。那时以撒卅七岁,亚伯拉罕还活了卅八年。撒拉与亚伯拉罕是在迦勒底的吾珥结婚的(创十一29~31)她是亚伯拉罕的同父异母姊妹(创廿12)。她一直是亚伯位罕顺服的妻子,先前对着埃及法老,后来对亚比米勒,她都同意亚伯拉罕不对的要求,而假装是他的妹妹。然而,在后来夏甲为亚伯拉罕生子以实玛利时,她逼迫夏甲,而显露其报复性。亚伯拉罕从名叫以弗仑(Ephron)的赫人手中,购买基利亚巴(Kifjath一arba)(希伯仑Hebron)的麦比拉洞做为埋葬撒拉的地方,圣经中短短地描述了这项交易(创廿三8~16),从中可以看出以弗仑可能受赫人法律思想的影响,而觉得受到约束(注五十)。这条法律规定任何拥有产业的人,就对政府有服兵役的义务。当亚伯拉罕的要求买麦比拉洞时,以弗仑坚持他购买洞所在的那整块地。假如他能脱手一部分产业,他显然盼望卖掉整块,好逃避兵役的责任。亚伯拉罕终于买下整块地,而平了四百舍客勒,作为田价给以弗仑(注五一)。这项交易是在赫人面前定准的,所以是公开而且有约束力的。在神应许要给亚伯拉罕后裔的整片地上,这是亚伯拉罕所买下的仅有产业。 第十节 为以撒娶妻 (创廿四1~廿五11) 一、找到利百加(Rebekah)(创廿四) 撒拉死后三年,以撒四十岁的时候(创廿五20),亚伯拉罕想为儿子物色新狼。他不要以撒娶附近迦南人的女儿。在神引导下,他清楚知道若他的儿子和子孙与迦南人通婚,只会带来混杂。假如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发展成一个与众不同的民族,就必须保持差异(注五二)。因此亚伯拉罕想到,他有些亲戚(注五三)现住在北边的美索不达米亚,许多年前,他和父亲他拉曾住过那地(注五四)。他可以替以撒在那里物色一位妻子。亚伯拉罕一决定,就差遣他最老的仆人,可能是以利以谢(创十五2),长途跋涉去找一位,亚伯拉罕相信神自己会拣选的(创廿四7)。这仆人就去了,到达「拿鹤的城」(City of Nahor)(可能是哈兰),在叙述中称此地为拿鹤,因为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现在住那里(注五五)。在神的祝福和引导之下,他遇见拿鹤的孙女利百加,那时她来城外的井旁取水。当时利百加不仅为他,也给他的骆驼取了水,这样仁慈和殷勤的态度对这个仆人来说,就是确定她是神所拣选的人的记号。经此印证,仆人就与年轻女子进城,见她的家人包括父亲彼土利(Bethuel)和哥哥拉班(创廿四29~50),他告诉他们自己的任务,并且希望利百加能同意随他同行,成为以撒的妻子。利百加同意了,于是就与他同去见以撒,并开始和他一起生活。 二、亚伯拉罕与基土拉(Keturah)的婚姻(创廿五1~11) 以撒婚后,亚伯位罕又活了卅五年。他娶基土拉为妻,在此之前,从未提到她。他们生了六个儿子:心兰(Zimran)、约珊(Jokshan)、米但(Medan)、米甸、伊施巴(Ishbak)和书亚(Shuah)(注五六),他们成为不同的阿拉伯种族的祖先。亚伯位罕这时期的生活圣经没有记载。他在一七五高龄时过世(创廿五7),以撒和以实玛利将他埋葬在麦比拉洞中撒拉的身边,虽然亚伯拉罕分别给以实玛利和基土拉的六个儿子一些财物,但是只有以撒被立为子嗣。 第十一节 亚伯拉罕——有信心的人 亚伯拉罕确实是旧约中的伟人之一。特别从他愿意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到未知之地,以及奉献他自己的儿子,甚至相信神会使他从死里复活,来实现大国的应许等事上,可看出他有着不寻常的信心。他宽宏大量,让罗得先选择他所要的地。他也饶恕人,在罗得作了自私的选择后,仍然愿意帮助他,首先拯救他脱离入侵的仇敌,后来当他知道罗得所选择的家乡,充满罪恶的所多玛城将被毁时,为他代祷。他也很勇敢,为了拯救罗得,而追赶比他优势的军队。但他也有软弱的一面,当他与外国国王接触时,对他妻子的身份撒了谎。我们不易评估或了解他这点软弱。它与他生活型态的其他部分不合。但我们不应该让这个缺陷,遮掩了这个人其他极美的个性。他是爱神的人,为此他得到最高的赞扬,而成为神的「朋友」。(代下廿7;赛四一8;雅二23。) 注释: 注 一;根据创十15~18,及比布罗斯的腓罗(Philo of Byblos)所保留的当地传统。 注 二:狭义的迦南地,指海岸地区,特别是腓尼基本土:参考民十三29;书五1;十一3;士一27~33。 注 三:参考第五章,九八~一○一页。 注 四:参考Wright,BAR,四一~四二页;Albright, FSAC一一八~ 一二○页;Aharoni,LB, 一二五~一二六页。 注 五:这些刻在花瓶和小雕像上的文章,包括法老实际上及隐藏着可能的仇敌之名字,有在埃及地的,也有在邻邦包括巴勒斯坦地的。他们相信,法老随着一些奇术的仪式,只要打破上面刻写着名字的花瓶或雕像,这些名字被刻在上面的人,就会遭受伤害。文章中提到不少关于这些地方的情况。参考Albtight, AP,八二~八三页。 注 六:因此亚摩利人常和迦南人一起出现在圣经里:如创十五16;四八22;出三17;书廿四15,18。 注 七:参考第二章,三二页,注二八。 注 八:例如在米吉多第十七层至十四层,发现一巨大的祭坛,直径廿六尺,表示它存在于主前二五○○到一八○○年之间;而且在第十五层一次发现三座庙宇,大约是在主前一九五○至一八五○年之间;参考G.Load,Megiddo Ⅱ:Seasons of 1935~39(Univerity of Chicago)Press,1948),七○~八五页。 注 九:有关的讨论,参考第九章,二二四~二二七页。 注 十:讨论埃及的古王国(Old Kingdom)和第一中期(First lnter-mediate)时期参考Hayes , SE, Part I,五八~一三一页;或A Gardiner,Egypt of the Pharaohs(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1961),七二~一○六页。 注十一:关于这些和其他埃及文件,看Erman和Blackmann, Literature of the Ancielnt Egyptians l927;以及许多篇选文,ANET。 注十二:示剑位于双子峰以巴路山(Mt.Ebal)和基利心山(Mt.Gerizim)之间。向东边伸展出一块小平原,约书亚后来在那里,听亚伯拉罕的后裔,决定接受律法的祝福或咒咀(书八30~35),耶稣也在此地雅各井旁遇见撒玛利亚妇人,而且亲自引她信主(约四)。关于Drew-Mc-Cormick考古队在示剑,所作有价值的发掘之叙述,参考G. Wrigat,Shechem:The Biography of a Biblcal City(New York:McGraw一Hill Book Co.,1965)。 注十三:R.Laird HarrisThe Seminary Review, 16(Fall,1969),八~九页,赞成史本塞(Speiser)的说法,解释亚伯拉罕的行动,是遵行一种何利人的习俗,就是丈夫可以接收他的妻子为他妹妹,这样增加她在法律上的地位。这种行动表示双方都有同等高贵的地位,只要何利人法律被接受之处,就有助于双方的安全保障。但这时候的埃及,显然并非如此,甚至后来基拉耳的亚比米勒亦非如此(创廿1~13 ;廿六6~11) 注十四:假如这里的年代是主前二○九○年左右,那么这里的统治者,一定是属于第一居间期。强大的十二王朝,刚好在其后一世纪,才建立势力。 注十五:若在今天,就不会有人选择约但河谷以南之地了,因为那地既热又干。但从葛鲁克N. Glueck的发现,可看出那里直到主前一九○○年,仍有许多城市,(参考第二章,一八页),意思就是说,在那时候是很有吸引力的。参考Glueck,The Other Side of the Jordan(New Hav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1940),一一四页以下。 注十六:幔利是后来建造希伯仑城的地方,但至今只存留一个比较小的城,称为基列亚巴(创廿三2;卅五27;参考书十四15;士一10)。民十三22说到希伯仑的建造,「比埃及的锁安城(Zoam)早七年。」锁安就是亚华里斯,是许克所斯人在生前一七三○年所建的都城。那么可能希伯仑约在主前一七三七年时建造的。 注十七:来到这么远,敌军的力量一定削减了一些,但人数仍比亚伯拉罕那群人多很多。 注十八:参考弟二章,十六页。 注十九:拿蓝辛宣称自己曾征服过美根(Magan)(后来的文件以此称埃及)大多数学者对此表示怀疑,但都同意他的确控制大部分沿地中海地区。参考Wright,BAR, 三四页;Bright,BHI, 三○页。 注二十:文章内容,参考Barton,AB, 三四六~三四七页。 注二一:直到最近,发现汉摩拉比的年代,是在十八世纪而非廿全纪之前,许多学者都接受这种看法例如Pinches,Hommel,Sayce,Clay等等。还值得一提的就是以拦王基大老玛,有一个很像以拦形式的名子,相似的拼法是 Kudur-lagamar。西以拦王Yamutbal也有类似拼法的名字Kudur-mabug;其中Kudur是姓, mabug是一个神祉的名字。而Iagamar这部分也是神祉的名字。并且提达(Tidal)这名字,一般承认等于Tudkhula,这是几个赫人王的名字。参考T. G. Pinches,The Old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the Historical Records of Assyria and Babylonia (3d ed;London:Society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owledge,1908),二○九~二三三页;Barton, AB,三四七~三五三页。 注二二:地名也符合。一般都认为亚特律加宁(Ashtetoth Karnaim)和哈麦(Ham)(创十四5)存在于那个时代。参考M. Unger, AOT,一一七布页。 注二三:安替黎巴嫩山脉Anti-Lebanon地区也是考虑的因素之一,因为假如所提到的城市是较闻名的但,那么他们一定也必须横越这地区。而亚伯拉罕也不可能追逐这么远到比较闻名的但,在距离上来说,更可能但是在基列的某一地方。 注二四:因为他们所征服的城市都在外约但地区,(创十四5~11),显然他们根本没有度过约但河。 注二五:这词是葛鲁克取自圣经的用语。讨论可参考Gluech,见前,一五一六页;一一四~一二五页;以及Finegan,LAP,一五二~一五三页。 注二六:我们也可注意在创世记廿八章22节雅各的应许。后来摩西律法,清楚地建立了这个原则,例如在利廿七30以下;民十八21以下。 注二七:假如我们晓得在罗得选择到所多玛去,与四王率兵来攻之间,有多长的时间,我们就能确实知道过了多少年。我国晓得所多玛被毁是在亚伯拉罕九十九岁时(创十八10;廿一5),而罗得选择所多玛,可能是当亚伯拉罕七六岁时(大约在进迦南一年后)。但是在这廿三年之间,到底何时四王来攻,并未指明,虽然有可能在前半期之间。 注二八:「雅巍的使者」在此并未如别处,被称之以此名,但与其他用此名的各处意思一样,被称之以《人》(创十八2),也被称之为「雅巍」。这是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的显现。参考书五13~六5;士六11~22;十三2~21等等。 注二九:这些人想要「知道」罗得的客人,我们可从他们的人数、他们的坚持,和罗得为权宜之计,把他两个女儿给他们,为使客人能幸免于难等事情中,更看出他们这种欲望的强烈。(创十九4~9)。 注三十:罗得不能说服他的女婿。从这里的希伯来文,无法确知,他们仅是和两位逃出的女儿订过婚;或者他们娶了另外两位不知名的女儿,而她们也拒绝与父母逃出来(创十九14)。 注三一:这二人分别成为摩抑人和亚扪人(Ammonites)的祖先,他们后来是以色列的仇敌。 注三二:有关讨论,参考J.Penrose Harlan,“The Destruction of the Cities of the Plain,”BA,6(九月,1943),四一~五二页。 注三三:哈冷(Harlan)引用主前一世纪的斯特拉波(Strabo),也引用主后一○○年左右的塔西图(Tacitus)。都证明有强烈的臭气、沥青的渗出物,以及现在称为死海的南端地区,其外观有普遍烧过的情形。这地区哈冷认为就是「西订谷」(创十四8)那时并不在水面下。塔西图写下:「离那个湖(死海)不远,的平原,据报告曾经是肥沃的大城市地区,后来被闪电毁坏,据说这个灾难仍留下痕迹,这块地看起来是烧过的样子,而失去肥沃性;」这是在他的诸史(Histories)中,第5卷(Book V),第七章。 注三四:哈冷同意现在这种仍看得见的荒凉情况,是从这次大灾难时开始的。见前五二页。 注三五:参考本章,五四页,注十五。 注三六:参考哈冷著:“The Location of the Cities of the Plain,”BA,5(五月,1942),一七~三二页。在这篇较早的文章中,哈冷对这问题提出几点值得讨论之处。例如他说死海每年升高2 1/2到3 1/2,英寸之间,又说有一条罗马的道路,曾一度从艾利珊(el-Lisan)半岛过到现在的死海西岸。进一步与这个地点有关连的,是死海确实有渗出的沥青,这与创世记十四章10节的描述符合,那里说这地区有许多「石漆坑」(即沥青坑) 注三七:这细节有如「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或「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那咒咀你的,我必咒咀他」,都是这三个主要应许的一部分。 注三八: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三九:无论如何神还是应许给夏甲众多的后裔,然而不是在应许之约里的后裔。 注四十:实际上夏甲曾被逐两次,第二次时亚伯拉罕对这行动更不喜悦(创廿一9~12)。在前一章我们已提到,按照习惯是不能将她赶走的;当然这也是由于道德上的义务。 注四一:亚伯兰的意思是「高大之父亲」;亚伯拉罕的意思是「群众之父」(参考第二章,三六页,注六二)。撒莱的意思不清楚,若是由字根sarah来看,那么最可能的意思,是「爱争吵」的意思。撒拉的意思是「公主」 注四二:并不是只有以色列人行割礼,另外还有阿拉伯人、摩押人、以东人、亚扪人和埃及人也行割礼。参考G L,Robinson, The Bearing of Archaeology on the Old Testament (New york:American Tract Society, l941),二六页,有一幅行割礼的画。但是用割礼来作为神与他子民立约的记号,这却是独特的一件事。 注四三:最好的例子是约伯,撒但严苛地试探他,要他咒咀神。 注四四:例如Wright,BAR,四○页;Burrows,What Mean These Stones?(New Haven:American Schools of Oriental Research, 1951),二七七页。另外一件认为不合年代的事,是提到骆驼(例如创廿四10、11、l4、19),他主张「骆驼仍未普遍成为家畜。」(Wright,BAR,四 ○页)。但是J.Free,ABH,五五页(参考他的文章,“Abraham’s Camels,”JNES,七月,1944,一八七~一九三页:以及Kitchen,AOOT,七九~八○页;和R. DeVauxTheology Digest 12.1964,二三三页)说到甚至在亚伯拉罕以前埃及就有了骆驼,列出的证据右「骆驼的小雕像和塑像,薄壁板上骆驼的模像,以及用石头刻的或画在石上的骆驼,骆陀骨头,头盖骨,和骆驼毛做的绳子。」年代都在「主前第七世纪至主前三千年之前这段期间。」 注四五:海上民族至少由五个人种所组成,从爱琴(Aegean)地区,特别是从Crete草哩底特来的。也许是被欧洲的移民所排挤。prst这个团体认为就是非利士人,象形文字中普通可以用“r”代替“1”。参考Albright, AASOR, 12(1934),五三~五八页;Wrigt, BAR,八七~八八页;D. N. Freedman,BA,26(十二月,1963)一四五~一四九页。 注四六:C.Gordon在主前一二○○年认为非利士的移民,只是一长系列移民中,较迟的一批移民,而这系列移民早在主前一五○○年前,已经在迦南地形成各种不同的迦裴托族,ANE,一二一~一二二页。Gordon认为迦裴这个名字,是用来称呼全部的「爱琴和迈诺斯区域」;同上,八五页。 注四七:J,Free,ABH, 第六页曾引用了Petrie, Palestine and Israel(London:Societyfor Promoting Christian Knowledge,1934),六二页。 注四八:虽然故事本身未提到过了多少年,但很可能以撒还不到十岁。他好像很自然地跟他父亲一起走,:甚至允许让自已被绑起来,而没有强烈反抗,他问「但燔祭的羊羔在那里呢?」表示他已经会思想,然而,他还太小所以没有在未到山上之前,就问这个问题,或请父亲早一些告诉他此事的概况。 注四九:「摩利亚」的称呼,在旧约只出现两次,在此是用「摩利亚地」,而在代下三1是用「摩利亚山」,指所罗门建殿的山。有些学者说,从别是巴到所罗门时代的摩利亚之间并没有那么远,亚伯拉罕不需走三天的路程。但是他是慢慢走的,所以「摩利亚地」有可能就是「摩利亚山」。 注五十:有关的讨论,参考Cytus Gordon,“Abraham and the Mer- chanto of Ura,”JNES,17(1958),二九页;及C,Pfeiffer.The Patriarchal Age(Grand Rapids:Baker Book House,1961),一一五~一一六页。 注五一:当时尚未使用硬币,钱乃是以重量来计其价值。最早的存留硬币(就是一片金属,上面印上字表示其名衔和重量)来自于小亚细亚的吕底亚人(Lydians),可能早在主前第八世纪末期就有了,在主前第七世纪末叶,硬币已充斥在爱琴海地区。可能在主前五四○年左右,古列王硬币制度介绍到波斯世界来。 注五二:以撒跟随亚伯拉罕的前例,吩咐雅各从别处娶妻(创廿八1~5)。以扫知道他父亲不喜欢迦南人妻子,虽然他已娶了两位赫人女子,但是仍再娶以实玛利的女儿(创廿六34),赫人女子「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注五三:圣经提到住在那里的有拿鹌的家族,而且特别提到了他的儿子彼土利,和彼土利的两个孩子,即利百加和拉班。拿鹤可能曾与他拉和亚伯拉罕一起来到这里;也可能是他自己后来单独从吾珥搬到这里。 注五四:这地的名称是亚兰拿哈林(Aram-naharaim)(创廿四10。译者注:和合本中译为米所波大米),在申命记廿三和士师记三章8节也用此名称。意思是「两河的亚兰」,指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也是说到整个米所波人米北部。故事中也用到另一个名称巴旦亚兰(创廿五20;廿八2,卅一18),意思是「亚兰之地」。这个名称可能特别指哈兰附近的地区。 注五五:也可能意思是有一城名为拿鹤,因为马里文件,谈到有一个城市,就是这个名字。参考第二章,一三页。现还不确知其废墟在那一地方,但一般认为是在哈兰附近。参考Wright, BAR ,四一页。 注五六:既然以前说到亚伯拉罕在生育方面「已死」(罗四19),如今又如何解释生这些孩子呢?,凯尔(Keil)认为可能他在撒拉之前,已娶了基土拉(KDC,Genesis,二六一页)。但是,我们若注意撒拉活着时,他要娶夏甲时之犹豫不决,以及创世记记载的含意,这种说法就说不通了,更好是解释为,他生以撒以后身体继续有返老还童的现象,或者他的「已死」,不是说到自己本身的身体状况,而是与撒拉无法生育有关。 第四章 以撒、雅各、约瑟 创廿五9~五十26 本章主题仍在族长时代,但集中于亚伯拉罕三个后裔:以撒、雅各和约瑟。他们代表三个接续的世代,介于亚伯位罕及其后裔居留在埃及之间的这段时期。以撒、雅各和约瑟的世代不同,因为他们二人,在应许的继承谱系之中是一脉单传。而约瑟有十一个兄弟,一起属于这谱系,每一个代表一族的首领。然而,约瑟因格外蒙眷顾,而有独特地位,显得特别重要,因神拣选他,施恩于他,所以圣经上提到他最多。 第一节 以 撒 (创廿五9~廿六35) 三人中有关以撒(注一)的事我们知道的最少。创世记中关于雅各和约瑟的记载比较多。因此,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或雅各的父亲,而少想到他个人。的确以撒是族长中,最不显著的一个。他没什么勇敢的行动,或非凡的成就。但他仍然在以色列继承连锁上,是重要的一环,在圣经中,也与亚伯拉罕、雅各同被尊崇。他比另外两人的寿命更长。 我们提到亚伯拉罕时,已经附带了以撒生活各方面。现在我们继续谈谈他父亲去世之后的事。 一、雅各和以扫出生(创廿五21~34) 第一件记录下来的事,是他的双胞胎儿子雅各和以扫的出生。这是以撒与利百加婚后廿年,当他六十岁时生下的(创廿五26)。亚伯拉罕等了廿五年,才得到以撒,而以撒等了廿年才得雅各和以扫。以撒也像父亲亚伯位罕一样,在信心上受考验,但他也继续信靠上帝。圣经上说:「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他祈求雅巍。」(创廿五21)。然而,他一定很难了解,为何上帝实现给他许多后裔的应许之前,要耽延这么久。最后,神听以撒的祷告,利百加怀孕了。 这对双胞胎,甚至未出生前,就在利百加腹内争吵。她寻问这是什么意思,神告诉她这表示两人的后裔,将在未来彼此为敌,而且长者要服事幼者。以扫先生下,雅各抓住他的脚跟(注二)。 长大后,双胞胎彼此很不相像,雅各秀气,常在家中,是母亲所钟爱的。以扫粗鲁,常在野外,是父亲所爱的。正如神所预言的,他们起了冲突(创廿五27~34)。那是他们年青时候,有一天雅各仗着待在家中的有利情势,而说服以扫出卖长子名份。以扫先出生,本可享受长子的继承权。雅各要占有这权利,而说服以扫,以此交换他所预备的一份食物(注三)。以扫从田野回来后饿昏了遂愚蠢地受雅各提出的交易。有人批评雅各贪求别人之物,然而以扫为了短暂的满足,而放弃有一生价值的合法权利,长子名份本身就有家庭的领袖权,可以分享家中大部分产业,而且有权接受父亲的祝福,以扫如此衡量相对的价值,实系不智! 二、和非利士人的关系(创廿六1~33) 这地又有饥荒,以撒就想迁居,正如较早期的饥荒,也使他父亲采取相同行动。神警告他不要去埃及,而只能去他指示之地。那地就是基拉耳(注四)附近的地方,是非利士人(注五)居住之处,亚伯拉罕也寄居过这地方。(创廿1~18)。 以撒在此犯了他父亲两度犯过的罪,说了有关于他妻子的谎言。利百加和撒拉一样美丽,以撒畏惧为此丧命。他扬言利百加是他妹妹,这个欺骗比亚伯拉罕更严重,因为撒拉至少是亚伯拉罕的同父异母妹妹。虽然以撒受父亲影响,而学了坏榜样,但他必定受到了很重的责备。基拉耳的统治者亚比米勒(注六),过了不久知道这个欺骗,适时警告百姓,勿与利百加亲近,仍施恩允许以撒居留他的境内。 以撒接受此款待,种植五谷而大丰收。他原来所继承的,加上增多的财富,引起亚比米勒百姓的忌妒,终于亚比米勒请他另住他处。以撒离去后,却仍到附近不远的一个谷地,那里有一口亚伯拉罕以前所挖的井,后来被非利士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来。以后以撒每挖井,非利士人就恶意地强占那些井,最后他迁回别是巴,亚比米勒到那里去看他,盼望与他立约,协调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这协定达成了。 在这段不愉快的日子,有其光明面,困为神再次坚定与以撒所立的约,正如与亚伯拉罕立约一样,这事实际发生两次。第一次刚好是以撒进基拉耳之前,当时神只告诉他不要去埃及,但应许赐给他许多后裔,及所居之地(创廿六2~5);第二次是正当他从基拉耳回来时,神应许与他同在、祝福他,而且为亚伯拉罕的缘故,使他后裔繁多(创廿六24) 三、偷取的祝福(创廿七1~46) 以撒一百卅七岁时(注七)采取行动,要将父亲的祝福给予长子。虽然以扫曾廉价出卖受祝福的权利,而且神在两男孩出世时,清楚指出大的要服事小的,但以撒因爱以扫,决定依礼祝福他,然而利百加盼望祝福归给雅各。她说服雅各,装扮成他哥哥而促成这件事,起初雅各并不赞成。后来利百加将山羊皮包在他手上、颈上,而要他穿上哥哥的衣服。以撒那时眼睛几乎已失明,必须靠抚摸和嗅觉来分辨,因此受骗了,他以为这人就是以扫,于是祝福他,说他必得着丰富的物质供应。并统管他这根源的后裔及邻邦。 当以扫希望接受父亲的祝福时,雅各刚离开父亲的面前。父子俩知道这场欺许后,却觉得懊悔和愤怒。即使如此,万事已定,无法更改(注八),以撒只能给以扫次好的祝福,应许给他物质上的供应,同时也说到他将附属于他弟弟。以扫满怀愤恨,决定父亲一死,马上下手杀雅各。因此利百加坚持要雅各整装,逃向北方哈兰利百加的故乡。 四、以撒其人 以撒这人是难以了解的。在圣经中他有很高的地位,是以色列世系中重要的一份子,但是关于称赞他的记载却相当少。确实他也表现出值得推崇的信心,他等候了廿年,相信神会赐他后裔。而且,小时候他也会屈服于父亲的献祭刀下,当然,那时他还小,可能无法过问此事。但他许多行动和疏忽,却引起许多评论。他和父亲一样,对自己妻子的身份说了谎言,而他的两个儿子,似乎在信仰上未受到适当的教导和训练;我们晓得雅各是一个骗子,而且对神的伟大一无所知(创廿八16~22);以扫与外邦女子结婚(创廿六34;卅六1以下)。甚至以撒的妻子也表现对神缺少敬畏的心,又不尊重丈夫,居然和儿子共谋偷取别人的祝福。 我们在衡量以撒时,要记住他不像亚伯拉罕和雅各是有魄力的人,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几乎没看见他有进取或信心的表现。关于婚事,他全由父亲决定,而接受他所安排的。当非利士人一再强占他所挖的水井,他并未坚决反抗,却到别处另掘新井。他一生一百八十年中,似乎未曾越过南迦南的疆界(注九)。神也未会像要求亚伯拉罕一样,要求他表现伟大信心的行为。有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早年一直被杰出的父亲所支配,后来却只满足于享受亚伯拉罕所表现的丰伟,自然他有忍让,而非侵略性或炫耀性的性格,这种性格本身就值得推崇。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称赞以撒,因他愿意顺服接纳蒙拣选的利百加为妻,以及极少反抗地弃井给仇敌。当然谦和是崇高的属灵美德。但是假如以撒真是属神的伟人,我们盼望有比现存更多的证据,表明他有好的影响,特别是对亲近的人。他认识上帝,是族长世系中重要的一员,但他的份量却不如亚伯拉罕或雅各。 第二节 雅 各 (创廿八1~卅六43) 雅各是第三个族长,与他父亲显然成对比。他也像亚伯拉罕一样有魄力,但若看他的行为、态度,特别是早年的亚伯拉罕是不会如此的。他那时以欺骗闻名。我们已提到他曾设计欺骗了父兄;而且,他仍以同样的手段对付在北地的母舅拉班。然而,在晚年神改变他成为真正奉献的人。关于他的记载比以撒还多。 一、逃往哈兰(创廿八1~廿九13) 雅各出发到利百加的故乡之前,以撒召他来。虽然雅各曾得罪父亲,以撒仍爱他,在心中也关怀他,给他更多祝福,然后命令他不可娶迦南人为妻,而要在哈兰他母亲的亲戚中挑选(注十)。我们要知道,雅各这时已不年轻了,比较一下经文就知道他已七十七岁了(注十一)。 雅各出发行至伯特利,当他夜间睡觉时,梦见梯达天庭,天使在梯子上去下来(创廿八10~22)(注十二)。早晨他深觉神与他同在,而浇油于枕首之石,称那地为伯特利(神的殿),而向神严肃许愿。因为神在此保证与他同在,他浇油于石,象征这地在信仰上有其重要意义,而且由于他对以扫的行为,所带来的罪恶感,使他需要这种保证。从我们所知道的,可看出这时他在属灵事上仍不够成熟,我们也相信当他离家时,心中根本没有想到神,所以他对这梦的反应,是带着惊讶和感恩,然后决心以适当的生活行为回报,而这种新的思想将对他非常重要,因为他马上要进入拜假神的地方(创卅一19、30)而且要与奸诈待他的母舅相见。 雅各遇到拉结,他未来的新娘,那时她正带着羊群来哈兰附近的井旁饮水。雅各已先来到井旁,发现牧人等候移开井口的石头。这时他自己移开石头,来饮拉结的羊群,他显然身强体壮,不愿等候别人,不受风俗的拘束。无人反对这唐突的行为,拉结那天早早饮了羊群。雅各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她就去喊她父亲拉班来迎接雅各,然后一起到母舅家。雅各在此渡过廿年不平凡的岁月。 二、哈兰廿年(创廿九14~卅一20) 1.雅各的两个妻子(创廿九14~31):雅各对拉结一见钟情,为了娶她为妻,他同意服事拉班七年。七年后,拉班欺骗雅各,以姐姐利亚,代替拉结给他。拉班解释说当地风俗是姐姐必须先嫁。(注十三)他早该在七年前就先说,但没有,于是雅各为了得到所爱的人,又得作工七年。被骗作雇工七年,不是小事,必是勾起雅各想到自己以前也会同样欺骗了父兄。 然而他不必再过七年,就得到拉结了(注十四)。他只等了一个礼拜,显然是与利亚的婚礼节期过后(创廿九27~28),他那时已蒙应允与拉结成婚,但仍需为她付上代价,再工作七年,他也照办了(注十五)。 2.雅各的儿女(创廿九32~卅24):神早于一个半世纪前(注十六),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这时才开始实现更多,雅各有个大家庭了(创廿九31~卅24)。虽然雅各爱拉结,神却藉着利亚,生下头生和大部份的儿女。利亚相继生下流便(Reuben)(看一个儿子),西缅(Simeon)(听见),利未(联合),和犹犬(Judah)(赞美)。拉结仍不生育,这时坚持雅各由她的使女辟拉(Bilhah),为她生儿女(注十七)。雅各如此行,辟拉生下但(审判)和拿弗他利(Naphtali)(相争)。利亚也同样地将使女悉帕(Zilpah)给雅各,从她生下迦得(成群),和亚设(Asher)(高兴)。这时神再祝福利亚,使他生子以萨迦(Issachar)(他带来工价),和西布伦(Zebulon)(同住)。她也生女儿底拿(Dinah)(审判)。最后,神使拉结也怀孕,生下约瑟(增添)。雅各得了十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第十二个儿子便雅悯(我右手之子),是全家迁回迦南时拉结所生(创卅五16~20)。 3.最后六年(创卅25~卅一21):约瑟出生后,雅各清完了十四年欠债的劳役,请求拉班准他离去;但拉班说服他多留些时候(创卅25~34)。只因雅各是个好工人,而且到那时为止拉班不必给他什么工价,拉班还想继续占这个便宜。 雅各定下新的工资,要求得到拉班所有山羊、绵羊中不是纯白或纯黑(或深棕)色的,包括当时存活,及他工作时出生的在内。拉班同意了,因他知道,一般说来,生而有斑点的牲畜不多。这时雅各为要增加自己的利益,用选择交配法(创卅40),和受胎转变法(注十八)。雅各的态度是错的,但以拉班以前对他的行为来看,我们能体会这事。神不顾他道德上的缺点,使他致富,有斑点的牲畜,极其繁多。拉班可能受他儿子的压力(注十九),如雅各后来说的,十次变更约定来应付雅各(创卅一7、41),但雅各仍然昌隆。他牛羊成群,多得六年后得此工资同家时,能一次送给哥哥以扫五百八十头牲畜(注二十)(创卅二13~16)。 雅各牺牲岳父的利益而致富,并未获致哈兰居民的喜爱。他看清楚了这点,因此在这种待遇之后六年,决定离去(共廿年)。神托梦给他直接的指示,更加强他此行的心意。甚至连他的妻子们,就是拉班的女儿,也不反对。雅各等到有一天拉班外出牧羊,才采取行动,显然他怕母舅会拦阻,或不承认雅各大部份的产业,而产生不愉快的事。于是他带着两个妻子,十二个儿女、仆婢,和众多的牲畜,启程归乡。雅各不知道拉结同时带走了家中的神像,这像是代表继承权的意思(注二一),她要藉此证明雅各有权拥有现有财产。雅各离去时,才清楚神何等恩待他。他只身来到哈兰,如今才过了廿年,离去时,却是一个拥有大家庭的财主了(创卅二10) 三、回到迦南(创卅一21~卅三20) 1.拉班追来(创卅一22~55):拉班发现雅各暗中离去,极其愤怒。他立即追赶雅各缓慢的队伍,但直到基列山才追上队伍,这里至少离哈兰二百七十五哩(注二二)。他特别关心取回拉结带走的家中神像,他就是不希望遂拉结的愿望,以此建立雅各的继承权。实际上,这也是他穷追不舍的真正原因。但拉班徒劳无获,神在梦中警告他不可向雅各严苛以对。他自己的女儿欺骗他,使他无法寻出神像(创卅一32、35)。双方终于约定,不再彼此干扰。 2.摔跤(创卅二24~32):雅各那时继续前行,他害怕非得跟以扫碰头了,但在这之前,他遭遇另一场更有意义的碰头,他与雅巍的天使摔跤。那晚雅各独自在雅博河北岸,早先他已打发家人和他所有的财产过河,自己仍留于此,一定是为了个人灵修。夜间,天使前来和他摔跤。雅各这时九十七岁,但仍然身体健壮。当摔跤进行时,他看出对手不是凡人,因此求他祝福。他记得廿年前离家时,带给他生命中福份的那个梦。他这时盼望有新鲜的祝福,神仍与他同在的把握。天使成全了他的盼望,并且把雅各的名字改为以色列(注二三),并摸他的大腿窝,使他扭了,做为实际凭据。从此以后雅各跛脚了,但这要经常提醒他,神的恩典及自己负责要有正确的生活行为。自那时起雅各不再诡诈、欺骗。 3.与以扫碰面(创卅二1~23;卅三1~17):次日雅各遇见以扫毫不怀恨(创卅三1~17)。他知道这就是神确实祝福他的印证。雅各先前害怕与以扫会面,何况又听说以扫带着四百人来看他(创卅二3~6)。雅各送了三群牲畜为礼物,想安抚哥哥可能会有的怒气,但这一切都不需要,想不到以扫的心历经廿年岁月,变得圆熟多了,同时也相当的富有,起初还拒绝雅各的赠予,却因雅各坚持要他收下,终于接受。兄弟两热情拥抱,彼此欢乐,所有隔阂尽除,两人才分离。雅各的心更轻快,继续前行。以扫回到他选择的西珥山,位于死海之南,而雅各继续过约且到示剑(注二四)。 四、归回到迦南地(创卅四~卅六) 雅各到达示剑后,不能久留,因他的儿子西缅与利未,用计杀害示剑人,(创卅四1~31)他们为了妹妹底拿被沾辱而报复。有一个青年人示剑,是示剑城的领袖哈抹(Hamor)之子,拉住她,强与她行淫后,又要求雅各准予娶她。雅各的儿子想出报复的计谋,要求所有的示剑人,必须受割礼,然后才能答应示剑的请求。西缅和利未就趁所有示剑人在受割礼仍然疼痛,而无力自卫时,用刀剑杀了他们,将底拿带回家。雅各惟恐这地区其他居民起来报复,就迅即向南行。 这时雅各又来到伯特利,他会在此经历那永难忘怀的梦(创卅五1~10)。这次神再向他显现,更新神给亚伯拉罕、以撒,关于后裔繁多,和继承迦南地的应许(创卅五11~13)。他继续向南行,行近伯利恒(Bethlehem)时,拉结生下便雅悯后就过世了(创卅五16~20)。雅各为他最亲爱的人立下墓碑(注二五),然后继续前行到希伯仑,得知他父亲仍然活着直到以撒渡完馀年雅各可能都与他父亲生活在一起(注二六),或者说至少他们住得很近。以撒去世后,以扫与雅各一同把他埋葬了(创三五27~29)。 圣经这时列举了以扫的后裔,并在结尾时说到:「……以东人的始祖,以扫……」。(创三六1~43)。在后来年日中,以东一直是以色列长年的仇敌。 五、雅各一被改造的人 雅各代表一个被神的能力改造过的人物。早年的雅各是诡诈的骗子,但晚年却成为神虔诚的跟随者。在改变之前,他赚取了哥哥的长子权,骗取父亲的祝福,用计谋获得母舅的羊群;改变以后,他过着宁静默想的生活,为儿子罪恶的行为悲伤,成为适当的蒙恩对象,接受神再次向他启示关乎立约的祝福。我们当然不应对他早年的劣行作太苛刻地定罪,毕竟是他的母亲说服他欺骗父亲,而且在哈兰是母舅深深地激怒了他,他才用计报复,不过,雅各本身也是易于扮演这种角色,我们更别忘了第一次和哥哥交易,是他自己想出来的。雅各生命中有两次大改变:第一次在伯特利往哈兰的路上,他遇见了神,这是前所未有的经历,但以后他仍与母舅在恶行中,不分胜负;第二次,当他从北方回来,雅博渡口与耶和华的天使摔跤,那次雅各确实经历重大改变,这对教养子女极其重要,因为那时他们已长大(能吸受父亲的影响,回到巴勒斯坦后,他们发觉父亲的生活足为偕模。 第三节 约 瑟 (创卅七~五十) 圣经继续记载约瑟的生平,我们已提过他是雅各十二儿子中最杰出的一个。他有明显的恩赐和奉献的意愿。他同时具有亚伯拉罕的信心,以撒的温和,和雅各的勇气,但最宝贵的一点,是他肯顺服神,在整本旧约中,他是最值得佩服的人物之一。创世纪末后几章,主要以他的经历为中心。 一、卖到埃及(创卅七) 约瑟十七岁时(注二七),被兄长卖到埃及。父亲对他的宠爱,激起他们对他的恶感,另外也因为他自己不够聪明,告诉他们,自己梦见将凌驾父兄之上(创三七5~11)。他又相当循规蹈矩,都可能引起他们的厌恶。他是在多坍被卖的。父亲雅各打发他从希伯仑,来到兄长牧养家中羊群的地方。他们为了牧羊到北方约五十哩外的示剑,但当约瑟来到示剑,却发现他们那时已再向北行约十五哩到多坍。因为迦南南部草原稀少。约瑟还在远处,他的哥哥们就认出他了,于是设计谋害他,多数赞同杀死他,但长兄流便,和常带头的犹大,却主张用别的方法,不一定要他的命。当米甸人(Midianites)的商队(注二八)住埃及途经此地,他们就决定把约瑟以廿舍客勒银子(注二九),卖给他们为奴。约瑟必定感到非常的受不了,因为他不仅被卖到外国为奴,而且因他只不过想帮助哥哥们,却居然被骨肉之亲拒绝,且用诡计陷害他。哥哥们更卑鄙地欺骗他们的父亲,将约瑟上好特制的衣袍,沾了羊血,拿给父亲看,以此证明他已被野兽杀害。 二、犹大和他玛(Tamar)(创三八) 约瑟的故事暂告中断,插入犹大生活中一小段悲剧,牵涉到他的儿媳妇他玛。当犹大之子珥(Er)死而无后,其妻他玛按着寡妇与亡夫兄弟结婚的风俗(注三十),过嫁给小叔俄南(Onan),俄南也死而无子。他玛仍等候他更小的弟弟示拉(Shelah)长大成年,她好嫁给他,就能从他有后代,但后来犹大并没有要示拉娶她,一段时间后,他玛大胆采取行动,佯装妓女,从犹大本身得后裔。她的计谋得逞,生下双胞胎(注三一)。他玛的行为,可能是受赫人法律的影响,也就是没有亡夫的兄弟,能过嫁时,公公有责任娶她(注三二)。因此,犹大向他玛说,虽然她欺骗了他,但仍比他更有义(创三八26)。乌加列的资料也证明这种习惯中,为表明身份,出示三种不同的信物,就像他玛拿出犹大的印、带子和杖,证明犹大确是她双胞胎的生父(注二三)。 三、约瑟在埃及(创三九~四一) 到达埃及后,试炼并未中止,哥哥出卖他,就已经够受了,但未来还有的冤屈等着他呢。 1.在埃及受冤(创三九~四十)。约瑟被米甸人卖给法老的官波提乏(Potiphar)(注三四),为他工作时,遭受极大的冤枉(创三九1~20)。年轻的约瑟为新主人殷勤工作,起初获赏识,被晋升为要职,但在岗位上,波提乏的妻子喜爱他,想引诱他,当他勇敢地而且合理地拒绝时,她将他送入监狱(注三五)。约瑟年轻力壮,又远离家庭的约束,却在这种试探、艰难的环境中,能有这么好的行为,应该大受赞扬,更值得推崇的,是当他被打入监牢后,并未陷于怀恨或忧郁之中。相反地,他的表现杰出,而再次被晋升为要职(创三九21~23)。然而失望也再度来临,(创四十1~23)。他恩待两位法老的仆人,膳长和酒政,为他们解梦(注三六)。那时酒政对他表示感激,约瑟曾特别请求他出监后帮忙释放他,但是,当他像约瑟所讲的,官复原职时,立刻就忘记约瑟的恩惠。 2.在埃及受尊敬(创四一)。然而神出面了。他让法老本身作梦,酒政知道王要解梦者,就想起曾为他解梦的囚犯(创四一1~37),他向法老提到约瑟,他立即被召见。约瑟解释法老的梦,说埃及即将有七年特别的丰收,然后是七年可怕的饥荒。于是他建议法老,找一个能干的监督者,在丰年中大量囤粮,以备欠收之需。法老采纳这意见,马上立约瑟在这官位上,法老很正确地认识神既藉着他赐下这种讯息,他也一定能完成这项重大的任务(创四一38~44)。约瑟所得的权柄,仅次于法老自己(注三七)。这是何等显要的晋升,昔为囚犯,今实际为宰相,当然这就是神在许多年前,藉约瑟的梦预言的高位。现在别人都要向他匍匐,连他父兄亦如此。特别是被卖为奴之后,我们相信,约瑟一定怀疑这些梦怎能成真,如今神向他显明,他的信实,远超过他所能想像的! 约瑟立好忙于新工作(创四一45~57),法老首先赐他埃及名字,撒发那忒巴内亚(Zaphenath-paneah)(注三八)和埃及妻子亚西纳(Asenath),她是锐神(注三九)祭司的女儿,那时约瑟三十岁。在七年丰收时,他大量囤粮,七年欠收时,照价分粮给百姓。可以供粮的消息,传到埃及以外,于是人民从国外来。 丰年期间,亚西纳生下约瑟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以法莲(多结果子的))和玛拿西Manasseh(使之忘了),后来代替约瑟,而成为以色列支派的首领(创四一50~52)。 四、圣经外的事 当时埃及的风俗习惯,证实整个故事的细节,说明了圣经记载很准确(注四十)。「酒政」和「膳长」的官衔,出现在创世记(四十2)和现存的埃及文件中(注四一)。在埃及饥荒是出了名了,而且,荒年时指派专人分粮的意见,也见之于墓志铭。有一碑铭,甚至说到第三王朝时(主前二七○○年左右)(注四二)有七年的饥荒。罗塞特石碑(Rosetta Stone)上看出,法老王习惯于在他的诞辰,释放囚犯,正如他释放酒政一样(创四十20)。约瑟去见法老前先要刮脸(创四一14),刮脸是埃及人特别的习惯。法老给约瑟印戒、细麻衣和金链(创四一42),埃及文件上也提到这三样物件,有类似的用途。有些学者不认为约瑟这闪族人,可能被升到这么高的地位;但是在亚马拿时期的泥版,我们却可找到一个闪族人的名字都督Dudu,(即大卫)(注四三),亦居同样的高位。当时是第十二王朝统治时代(注四四),埃及从底比斯(Thebes),迁都回北方的孟裴斯(Memphis)(注四五),这使约瑟更容易接触到从迦南来的兄弟,正如故事后段所述,同时也更合于雅各到达后,他们住在歌珊地的记载。 五、雅各迁居埃及(创四二1~四七11) 从圣经中我们可以看见神成全计划的方法,常是当时人所不了解,也未察觉到的。约瑟被卖到埃及,接着有穷困的荒年,使得他的哥哥们来寻找粮食,我们现在思想这些事情,它们都促使雅各全家下埃及,结果居住在那里,人口增加成为一国。当然那时候,很难在发展过程中,看出神的美意,但神知道它们会互相效力,使得他的计划实现在以色列人身上(创四五7~8)。 1.约瑟和他兄弟(创四二~四五)。他们来埃及的故事,圣经讲得相当详细。弟兄们来过两次,一趟走二百哩以上的路,两次都是为了到这唯一有粮食的国家来得粮。他们两度与约瑟本人交谈,但却认不出是他,因为自他们见他最后一面之后,已事隔多年,他目前又穿埃及服装,讲埃及话,并且他现在的地位,他们认为「不可能」是约瑟。这两次约瑟都苛待他们,这显然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发觉他们现在对父亲及弟弟便雅悯的态度如何。 第一次来时(创四二),约瑟指控他们是奸细,要求他们带便雅悯回到他面前,来证明他们的清白,留下西缅为人质,直到他们按时回来;并且为了吓吓他们,他将他们濯粮的钱,放回他们的粮袋。第二次来时(创四三~四五),弟兄们不顾雅各先前的反对,将便雅悯按时带来,约瑟便在自宅里与他们用餐时,按各人长幼顺序,安排入座,这使他们很惊奇。他释放西缅,因他们携便雅悯同来,又问候他们家中父亲,才打发他们走。这次又将他们的银钱放回袋里。同时也在便雅悯的袋中,放进他自己的银杯。他们走没多久,他就派人逮捕持杯的人这使得他们再度回到约瑟面前时,觉得难过,也感到羞辱,终于约瑟忍不住,而向他们表明自己的身份,他告诉他们自己就是他们的兄弟,而且再一次问候家中的父亲。然后,他主张由于饥荒,要大家庭都搬来埃及。有人告诉法老这消息,他大表赞同,甚至供给车辆,以便他们迁居。 2.雅各的迁居(创四六~四七11)。他们回到巴勒斯坦,雅各欣闻约瑟的消息,立刻决定按照约瑟的邀请,向埃及出发。途中他暂停于别是巴献祭,神在那儿表示他的赞同,并重复在两世纪前,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一百三十高龄的老父亲,带着这种把握,举家移居埃及(注四六)。约瑟带着雅各觐见法老,并为他祝福。法老接着分配给这家庭在歌珊地居住(注四七)。 雅各携家带眷移居埃及,显然是神的智慧。在埃及这国家,他的后裔将成为特殊和有区别的百姓,因为雅各和儿子们都是牧羊人,埃及人厌恶牧羊人(创四三32~四六34)。这种现象自然会拦阻彼此的通婚。在迦南地,他们已有人与当地居民通婚(注四八),若继续久居那里,情况必更恶劣。这只会带来严重与迦南人的混杂,而不能保持为特别的国家。并且为了人口迅速增多,也需要埃及供应良好的生活环境。歌珊地肥沃,经常有尼罗河水的泛滥灌溉,使粮秣足够。更何况埃及是当时世界文化进步的领导国(注四九)。 六、雅各和约瑟逝世(创四七27~五十26) 雅各来到埃及后,又活了十七年,直到一百四十七岁才谢世。也许晚年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阖家团圆,生活优裕。当然他以约瑟为荣,他在早年就宠爱他,而今握权仅次于法老王。我们可以相信,约瑟后来也了解,他的家庭,特别是父亲,不缺任何财富和地位所能供应的东西。 有一天约瑟带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来受雅各的祝福(创四八1~22)。约瑟带玛拿西在雅各的右边,好让雅各将右手按在他头上,接受最高的祝福,而将弟弟以法莲带来他左手边。但雅各由神引导,交手祝福,使右手按在以法莲头上,约瑟虽抗议,雅各告诉他,实际上年幼的要更蒙恩。雅各为两人祝福后,对自己十二个儿子作类似的预言(创四九1~28)。这事乃是神的引导,因为他的话奠定各人未来的历史。 当雅各死时,他的儿子用香料薰他的身体(注五十),按雅各先前的遗命,将他带同迦南,埋葬在麦比拉洞里(创四九29~五十14)。约瑟与兄弟们同去,法老因尊敬雅各,也派一群人随行。回埃及时,约瑟的兄弟怕因父亲已死,约瑟会报仇,但约瑟向他们保证自己决无报复之意(创五十15~21)。 约瑟在雅各死后五四年,到一百一十岁时与世长辞(创五十26)。他的身体也用香料薰过,却一直停放在埃及,直到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才带回归葬迦南(出十三19)。 七、正直人约瑟 约瑟与亚伯拉罕同受赞扬,他是最正直的人了,他在试探、引诱环境中的义行,圣经上几乎没有人可以和他相比。被亲骨肉出卖后,他并未怀恨或失败堕落。埃及妇人引诱他时,仍然持守所知的正直。她这样歪曲出卖他,以致被打入监牢时,并未因此陷入忧郁和感伤。约瑟也是能干的人,他不仅在埃及获得高位,而且能够持守它,并在冈位上有优异的表现,显然在剩馀的年日,他仍居要职。他如此蒙福的理由,是因他为雅各来埃及铺路。假若约瑟不是宰相,雅各就不会想要举家侨居异乡,法老也不会接待他,并给他歌珊这块美地。约瑟是神的器皿,先来这样好的国家,使这被拣选的家族,能在此成长为一国。 八、族长时代 约瑟辞世就结束族长时代,信仰上来说,那是单纯相信神的时代。这时代主要的四位族长,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各以不同的方式和程度,表现他们的信心。四个都是不平凡的人物,各有贡献,神要求他们始终如一,敬虔地过生活。虽然摩西律法未颁,但族长们筑坛献祭,可见神给予一般的指示,告诉他们如何构成蒙悦纳的献祭(注五一)。族长仿佛是家族的祭司(注五二)。祈祷直接而单纯。亚伯拉罕与雅巍的使者,面对面讲话(创十八)。他的仆人,舒畅而直接祈求神指示,谁是以撒的新娘(创廿四12~24)。族长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接受启示:神用梦、异象和雅巍使者的显现,达到这目的。神立约的应许,藉各种方法,一再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讲明。亚伯拉罕尊敬麦基洗德的行为,证明当时可能已实行什一奉献。在这些事中唯一的要求,就是顺服神所启示的旨意,这与邻邦仪式主义的要求相反,族长们知道自己的责任,在于合乎伦理的行为。神向以撒说,立约的祝福要临到他的后裔,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廿六5)。 注释: 注 一:以撒的意思是「喜笑」。这是指亚伯拉罕和撒拉不相信他们这个年龄还会生育而笑(创十七17~19;十八9~15)。 注 二:雅各的意思是「抓住后足跟的人」,引申为「取代者」之意。以扫的名字是「多毛的」意思,描述他出生时的样子。 注 三:努斯泥版也有例子,说到兄弟之间为继承权而交涉的类似情况。曾有一位长兄,将自己所继承的一片小树林,以三条羊的代价,卖给他的兄弟。参考C.Gordon,ANE 一二六页;以及Wright, BAR 四三页。 注四:以前认为这就是迦萨之南八哩的Tell Jemmeh ,但现在认为是迦萨之南十一哩的Tell Abu Hureira. Albright,BASOR 163(1961),四七~四八页。 注 五:参考第三章,四八~五十页。 注 六:他是亚伯拉罕曾访过的亚比米勒之后裔。 注 七:以撒还不知道他仍可以再活四三年,因为他享年共一八○岁(创三五28),在此计算他的年龄是依据雅各那时七七岁(参考本章,七六页。注十一),而雅各是在以撒六○岁时出生的。 注 八: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 九:虽然雅各从哈兰回来时,他在希伯仑(创卅五27~29),但大部份经文提到他在别是巴或基拉耳附近。(创廿四62;廿五11;廿六1、23;廿八10) 注 十:以撒坚持雅各要到北方找一个妻子,这与利百加要他到北方去,逃避以扫的报复,并不互相抵触。他要走的最主要理由,是逃避他的哥哥,但同时以撒也要他去找妻子。我们可以看出利百加和以撒都同意这件事,因为后来他们都为以扫所娶的当地女子愁烦。(创廿六34~35)。 注十一:当雅各一三○岁下埃及时(创四七9),约瑟是卅九岁(四一46、47、54;四五11),就是说当约瑟出生时,雅各九○岁,雅各到达哈兰后十四年,约瑟出生(卅一41;卅25)。九十一减去十四,馀七七。 注十二:神托梦启示的意义,就是向雅各显明,神要在他自己和雅各之间,常保持交通。换句话说,神视雅各为宝贵,而且使雅各知道,只要仰望神,神会与他同在帮助他。 注十二:没有其他记载提到这种习惯,可能这习惯只是地方性的。但雅各还是同意接受。 注十四:这可以从两方面看出来,记载的故事本身(创廿九27~30),以及利亚和拉结从起初开始,就一直为生育之事争吵(创廿九31~卅24。) 注十二:假如雅各在清完多加的七年任务之前,就回到巴勒斯坦,会有什么结果发生,这里并未讲明(对于拉班的诡计,雅各是可能有这种反应的。)在这点上雅各还不错,清完了他的工价,有时我们容易过分强调雅各的缺点。 注十六:直到以撒出生要加上廿五年;直到雅各出生要再加六○年;而雅各这时已七七岁,所以共一六二年。 注十七: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十八;创卅37~39说,他将树枝的皮剥成白纹,而且当牲畜交配的时候,放在它们的面前。他相信这样作会生出有斑纹的小羊。结果的确生出许多有斑点的,但这是由于神的赐福。 注十九:创卅一,有这含意。可能雅各来到此地,拉班的儿子才出生,因为先前,并未提到他。显然他们还很年轻,所以当雅各起初与拉班交涉此事时,还不能参与意见。 注二十:大部份是山羊和绵羊。但也包括骆驼、驴、和牛群,表示雅各也可从拉班积蓄这些财富。 注二一:参考第二章,一四页。 注二二:这个距离,差不多到了基列山最北边缘的地区。用七天走这么远的路程(创卅一23),是很快的了。雅各早三天出发,还要赶着羊群,也算是走得很快的了。 注二三:「以色列」这名字是从动词Sarah而来,意思是「奋斗」,这字的名词Sar意思就是「王子」或「奋斗者」。最后一个音节’el,意思就是「神」。整个名字的意思是「王子(奋斗者)与神」。 注二四:雅各在此向哈抹买了一块地(创卅三18~20。)今天在古示剑的郊外,可看到雅各井,我们猜测井的所在地就是雅各买的那块地。后来耶稣在此遇见撒玛利亚妇人(约四)。有关这井的论述,可参考Wright,Shechem(Hew York:McGraw-Hill Book Co.,1965),二一五~二一七页。我们并不知道这井是何时挖的,很可能是在旧约时代。 注二五:在伯利恒的北郊,仍右她的坟墓,其外观像一个小的回教寺,但是确实的位置,可能更北边(参考撒上十2)。 注二六:以撒比预料活得更久;参考本章,七六页,注七。以扫廿年前说他父亲死时要杀雅各(创廿七41),但以撒在雅各不在时活了廿年,而且又多活了廿三年,直到一八*高龄(创卅五28)。 注二七:创世记卅七章2节。当雅各事奉拉班十四年之后,约瑟出生(创卅23~26),因此雅各回迦南时,他应该六岁了。意思就是雅各回迦南至此已经过十一年了。 注二八:圣经同时称他们为米甸人和以实玛利人(创卅七28)。米甸人就是亚伯拉罕从基土拉所生的后裔;以实玛利人,就是从夏甲所生的后裔。参考士八1、24。 注二九:那时一个奴隶的一般价格是廿舍客勒。在前几个世纪,价钱更低,平均十至十五舍客勒。到十五世纪时,是卅到四十舍客勒。由这件事也可证明这故事发生在主前二千年代的前叶。有关的资料,参考Kitchen,AOOT,五十二~五十三页。 注三十:表示在这时期中,有寡妇奥亡夫兄弟结婚的原则。 注三一:他们当中的法勒斯(Pharez),后来成为大卫的祖先(得四18),使这段小插曲,虽然悲哀,却有不平凡的历史意义。 注三二:有关讨论,参考Gordon,ANE 一三六页。 注三三:同上。 注三四:有些学者认为波提乏这个名字起源较晚(参考Wright, BAR 五四页)。但有关这点的反驳,参考Free,ABH 七七~七八页。 注三五:类似的故事,可见于埃及两兄弟故事(Egyptian Tale of Two Brothers)里面叙述弟弟比提斯(Bitis)拒绝其兄阿奴比斯(Anubis)之妻的献殷勤。像波提乏的妻子一样,后来她诬告他调戏,使得他不得不逃命。文章内容,参考Barton AB,三六五~三六七页。 注三六:内容就是酒政三天后要官复原职,膳长三天后被杀(创四十12~13)。这两个预言都应验了。 注三七:他有作决定的自由,极可能不必事先与法老商量,可见他权柄极大,例如他为百姓定濯粮的价钱,甚至告诉他们,没钱要用牲畜代替,以及后来没牲畜时,用土地代替。 注三八:最好的意思是「在这地供给粮食的人」。 注三九:参考第二章,三四页,注四五。 注四十:有关的讨论,参考Gordon,ANE 一三九页以下。 注四一:参考Wright and Filson,The Westminnster Historical Atlas to the Bible(Philadelphia:The Westminster Press,1945),二八下半页。 注四二:同上。 注四三:参考Barton,AB 三六八~三六九页。 注四四:参考第二章,一九~二二页。 注四五:参考Bright,BHI 四六页。 注四六:创世记四六章27节说他们总共有七○人,而创世记四六章8~27节说到他们是谁:卅二位利亚的后裔(第15节说卅三人,但这个数目包括雅名。这两个数目都包括女儿底拿,而下包括珥俄南。12节说他们已过世)十一位拉给的后裔(22节说十四人,但这包括约瑟和他两个在埃及的儿子)。十六位悉帕的儿孙(16~18节)和七位辟拉的后裔(23~25节)。以上总计六六人(第26节)。再加上雅各、约瑟和约瑟的两个儿子共七○人。在徒七14,司提反所说的总数是七五人。显然这是照七十士译本所翻译的创世记四六章27节和出埃及记一章5节那里另外加上去的有以法莲和玛拿西的儿孙共五人(参考民廿六28~37;代上七14~21)。 注四七:参考第二章,三四页,注四四。 注四八:创世记四六章10节,西缅的儿子扫罗(Shaul),称为「迦南女子所生的」。创世记卅八章2节说到犹大奥迦南人书亚(Shuah)生孩子。虽然示剑未得到底拿,但是假如示剑要娶底拿为妻(创卅四),那么其他的迦南人,也会有相同的盼望。另一方面来说,在创世记四六章10节特别指出扫罗是迦南人的儿子,可见这是不平常的一件事。不与迦南人通婚,那么就是说,雅各大部份的儿子,可能都从哈兰娶妻(同到那个当雅各离开时,长子大概才十二岁的地方),也可能从迦南地以外的地方娶妻。 注四九:参考Bright,BHI四六~四七页,十二王朝统治之下的生活描述。 注五十:关于用香料薰身体,参考Free) ABH八○~八一页。 注五一:甚至早在亚伯献祭之前(创四4),神必给他一些指示,让他了解他的献祭。 注五二:约伯为儿女代祷是最好的例子(伯一一5)。约伯的年代,可能是在约瑟时。 第五章 寄居和出埃及的年表 雅各的后裔在埃及增多,其数几可成国。神应许亚伯位罕的后裔必增多。寄居异乡之前人数增长很慢,但在寄居期间,却有着快速地增长。当摩西带领以色列要出埃及时,人数已由雅各时的七十人,增至两百万以上。 我们现在需要研究这段增长时期,首先必须先决定其包括的大约年代——始于何时,终于何时,如此我们才能把圣经和埃及历史牵连起来。有两件主要的事可决定其年代,一是雅各的后代留在埃及多久;二是出埃及的年代。我们在前面,研究亚伯位罕的年代时,会讨论过这两件事,但那儿较粗简,因为我们在此要作更进一步的研究。 第一节 在埃及寄居的年日 前面我们会指出,关于以色列人寄居埃及的期间,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四百卅年,另一种只有二百一十五年。我们曾提到一些支持较长期间的主要理由,却未讨论或研究,支持较短期间的学者,所提出的证据(注一)。 一、支持四百卅年的证据 1.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支持较长期间的第一个理由,是在马所拉希伯来文圣经(Masoretic Hebrew Text)的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说到所包含的期间有四百卅年,经文上说:「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卅年。」然而,这有抄本的问题,七十士译本(the Septuagint)和撒玛利亚五经(Samaritan Pentateuch)指出四百卅年包括族长寄居在迦南地,和其后裔在埃及的期间(注二)。这就有利于二一五年的立场,因为这整整四百卅年,必须减去二百一十五年(注三),就是族长在迦南的活动期间。因此,我们必须先决定那个经文最接近原稿。版本校勘学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原则:除非有其他更强的证据,否则就采用马所位希伯来文版本。如此看来,七十士译本和撒玛利亚五经,因为它们并未精确表达原稿,而且其文也都未被评价很高的叙利亚(Syria)或武加大(Wulgate)版本所支持,所以其反证就减弱了。此外,就是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1节肯定的话,说满了四百卅年「那一天」百姓出埃及,可能这就是开始在埃及生活的周年记念日,所以才留下深刻的印象(注四)。基于这些理由:最好决定采用希伯来译文。 2.创世记第十五章13节:第二个理由,是神预告亚伯拉罕,他的后裔要「寄居别人的地」,而那地要「苦待他们四百年。」我们注意一件事,就是「寄居别人的地」,而那地要「苦待他们四百年。」我们注意一件事,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寄居之地,是「别人的」,这不应该是神心中迦南地的地位,因为亚伯位罕那时,已乐居迦南,而且已蒙应许,这地要成为他后高的家乡。另一方面,他们要在那地受苦待,但是族长们并未在迦南地受欺压。相反地,对那地的人来说他们虽是异乡客但仍善待他们,当地人准他们在那儿自由迁徙,甚至非常受礼遇和恩待,而受苦待是以后在埃及的时候。至于在此用四百的数目,而不像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的四百三十年,是用了一个整数,这在圣经中是很平常的现象。创世记第十五章16节提到归回是在「第四代」(注五),可以解释为一代的长短,是按亚伯拉罕的经历来算,神知道亚伯拉罕将在一百岁时生以撒,所以在此用一百年为一代,而以四倍来强调亚伯拉罕的后裔将留埃及的长短。 3.使徒行传第七章6至7节:第三个理由,是十几世纪后,司提反在犹太人公会(Sanhedrin)面前说的话,与创世记相同,提到神警告以色列人要在异国被苦待四百年。因为司提反所说的事与创世记的相同,所以我们可以从他的话,得到相同的论点,这个异国被称为「外邦」(allotria),我们已提到,这几乎完全不适用于迦南地;而且以色列人在那见要「作奴仆」,被「苦待」。 4.人口增加:第四个理由,雅各的家庭,能倍增到超过二百万以上(注六),而成为一国,所需时间很不可能少于四百三十年。当雅各下埃及时,已出生的孙子有四十一人(注七),这数目不包括利未的孙子,因他们的后裔不计算在总人数中。孙子若各娶妻,则数目加倍为八十二人,从这些人到后来成为两百万人,可能这八十二人之外,还得加上许多奴仆,他们的后裔,到后来也被列为以色列人了(注八)。雅各的家庭有多少仆人,我们不得而知,但即使推测有二千人,要增至二百万人,也需要一千倍。甚至就是包括了四百卅年的时间,在历史上也未发生过如此大的增加率(注九)。迅速增长的原因,是神特别的祝福。当时候一到,百姓回迦南时,他们的人日必须增加为一强壮的国家,所以神就是这样护佑他们。就在这种祝福之下,四百卅年内,数目可能可以如此增加,出生率高,死亡率低。但是,若说是二百十五年内,这么短的期间,增加这么多人,真难以想像。 5.寄居的「以色列的孩子们」:第五个理由,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用「以色列人」 (bene yisra’el)(译注者:原文是「以色列的孩子们」),来说居留在那儿四百卅年的人们。支持二百十五年的看法者,就必须接受这词适合于较雅各的孩子们更早的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三位单独人物。显然抄写撒玛利亚五经的人,也看到这难题,因为他们说:「以色列的孩子们和『他们的祖先』居留……」(双引号是作者加的)(注十),这段因缺少可供支持的抄本证据,应该可以删除。假如有人将「以色列的孩子们」当作一般的意思,就必须从居留埃及的四百卅年中扣除卅三年(注十一),因为雅各的孩子们,在移居埃及之前,住在迦南地的时间不起过这数目。 二、支持二百一十五年的证据 1.四代:支持较短的时间者,常认为在出埃及记第六章16至20节,摩西的家谱,写到摩西是利未的会孙。名字依次为:利未、哥辖(Kohath)、暗兰(Amram)、摩西。他们一般均认为,这就是我们提过创世记第十五章16节预言的四代,既然每一代之间确实没有一百年之久,所以他们以这个名单,证明四百卅年的立场是不可能的(注十二)。答覆这个问题,我们只要指出这个家谱并非完整的家谱,这在以色列的家谱中是常见的现象(注十二)。我们可以比较平行同辈的家谱,就可以看出这现象,在历代志上第七章22至27节中,自以法莲到约书亚,至少就列出了十代(注十四)。 2.教父:有时早期教父如特土良(Tertullian)(注十五),他的话被引用来支持二百一十五年的立场。但另一个教父希坡律陀(Hippo-lytus)(注十六),却赞成四百卅年。约瑟夫(Josephus)在某处,好像赞成二百一十五(注十七)但在另一处却似乎赞成四百卅年(注十八)。从这些引用,我们可确定一点,就是早期教会和现在一样,有两种看法。那时就有两种看法的理由,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希腊文圣经,七十士译本在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已是不同的异文。 3.加拉太书第三章17节:支持二一五年的立场,最强的证据,是引用加拉太书第三章17节。保罗(Paul)在此说:「上帝豫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卅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保罗在此经节之前几节,曾说到应许是给亚伯拉罕的,在此好像是说律法在四百卅年后才来,因为立约的应许,是在亚伯拉罕第一次进入迦南时就给的(创十二1~2),这是雅各举家下埃及之前二百一十五年,因此,居留在埃及的时间,只有二百一十五年。也常有人说保罗留在此,很可能是提到七十士译本的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0节,所以就间接表示他赞同这种说法。 然而,我们要记得,保罗虽熟悉七十士译本,也知道希伯来文版本,他会在耶路撒冷的拉比学校受教育,意思是说,他一定会知道,这两个版本中含有年代的差异,因此,他所用的数目,不论是四百三十或六百四十五(四百卅加二百一十五),一定是经过三思而小心选择的结果。 影响这选择的因素如下:第一保罗的重点,不在年代,而在于律法,不能废掉比它还早就有的应许。实际上,年代的数目并不重要,只要它是相当久就可以了,而保罗提到特别的数目,很可能是因为要使他的论点更具体。第二他可能是为了尽量让读者的注意力不会离开重点,若使用六百四十五年,那些只知道七十士译本的读者,其注意必会分散。第三这应许不仅给亚伯拉罕,也重覆给以撒,甚至雅各(注十九),事实上最后一次是刚好在雅各要下埃及之前(创四十六1~4)。这使保罗的读者不要肯定的为年代下结论,而他也可以使用一个数目,既不分散读者的注意力,而仍有历史上的准确性。 第二节 出埃及的年代(注二十) 前面讨论到亚伯拉罕的年代时,曾定出埃及的时间是主前一四四六年,我们也会提到支持这种早期年代的主要理由。但是我们没有提到支持较晚年代(大约晚二世纪)者的论点,也没有考虑这些论证的力量(注二一)。 一、圣经直接的证据 1.列王记上第六章一节:支持早期年代的第一个理由,在列王记上第六章1节,说明出埃及是在所罗门王开始建殿(主前九六六年左右)之前四百八十年。四百八十年加主前九六六年是主前一四四六年的年代。支持晚期牢代者为排除一些证据,而主张四百八十年的数目是四十的十二倍(四十代表一代)(注二二〕,表示有十二代(注二三),而又因为实际上一代比四十年少很多,他们就从四百八十年中减去二百年之久(注二四)而得到晚期年代的结论。 然而,强烈支持启示观点的人应该拒绝这种解释方法。经文中根本未说到或暗示十二代的想法,而只是提到四百八十年这确定的数目,意思就是说一切关乎「世代」的思想,是续进这段经文的解释。如果这样清楚的数目都能藉着这种分析法减去那么多,那么圣经上其他的数目,也可以用同样方法做类似的调整,这样做实在使圣经上的数目变成何等不可靠。 2.耶弗他的叙述:第二个理由是耶弗他提到在他的时代,以色列已拥有巴勒斯坦地三百年之久(士十一26)(注二五)。耶弗他是以色列的第八个士师,在他之后有四个士师(注二六)。撒母耳(Samuel)领导的时代,扫罗(Saul)和大卫(David)为王,以及所罗门王统治的四年,这都在开始建造圣殿之前。这比接续的领袖们(注二七)所代表的总年代加上开始建殿之时的时代就是主前九六六年,就能计算出耶弗他的年代,差不多就是主前一一○○年,这刚好是主前一四○○年的三百年后,若根据早期年代的立场,主前一四○○年是征服迦南地的时候。除非抹煞历史的准确性,否则简直无法将晚期年代与耶弗他的叙述取得协调。 3.士师时期的长短:第三个理由,分析士师时期的时间长短,若采晚期年代,则士师时间显得太短。土师时代占去了出埃及至以色列在主前一○五○年所建立王国之间大部份的时候,但并不是全部,另外尚有两段时间,是在约书亚带领之下漂流旷野的时期,以及参孙离世至扫罗登基之间总共约六十一年。因此,在埃及的年代和主前一○五○年之间,必须宥足够的时间来包括这六十一年和士师的时代,依早期年代的立场来算,士师时代约有三又三分之一世纪(注二八),但照晚期年代来算只有一又二分之一世纪,虽然士师统治和太平时代有重叠的现象,但是,结果也只能适于早期的年代中(注二九)所分配的三世纪;似乎无法将晚期年代与圣经所显示这时期的长短取得筋调。 4.历史上的关连:第四个理由,圣经的记载和埃及的历史若依照早期的年代立场来看有更好的关连性。若说出埃及是发生在十五世纪,而非十三世纪,则圣经上的记载与埃及历史更能配合,这记载有两种看法值得汪意: 第一种有关一位埃及法老曾下令,被奴役的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出一11)。支持晚期年代的人,一般认为这个法老(注三十)和出埃及的法老为同一人,好兰塞二世(注三一),但假如他就是这一位,那么下命令的时间最多只能在出埃及之前三十年(注三二),但圣经的记载年代比这长。经文提到这命令,只是埃及人开始苦待以色列人的一部份(注三三)。跟着这命令之后,他们采取其他手段来削弱以色列人口的增长。首先下令希伯来接生婆杀死所有希伯来男婴(出一15~21);其次吩咐要将所有希伯来男孩子丢进尼罗河(出一22)。那么除了执行这些法令所包括的时间以外,必须再加八十年,因为摩西大概在最后一个命令时出生,而当他要出埃及时,已八十岁了。整个加起来所包括的年代与第二章所作的结论一致(注三四),即下令建造这两个城市的法老,是许克所斯的第一位王,大约在主前一七三○年,却与任何晚期年代支持者所提的建议不吻合。 另一种看法认为,法老王是摩西在米甸时离世的那王,圣经记载他的死(出二23~25),基本理由是说,这时摩西才可能回埃及,所以就强烈暗示死去的这个王,亦即摩西四十年前,从他手下逃生的那个王(出二15)。那么不论出埃及是在什么时候,至少是在一位统治了四十年的王刚刚过世之时。依据早期年代的立场来看,确实有一王杜得模西士三世刚去世(主前一四五○年),正是我们所接受出埃及年代(主前一四四六年)之前四年。而且至主前一四八二年起,他就单独统治,在这之前,他与姑母(兼继母)(aunt-stepmother),著名的哈雪苏(Hatshepsut,1504一1482)(注三五)两个人联合统治,因此时间够长,他可能就是摩西逃避的那个王。然而,按着晚期年代来看,却没有一个长期统治的法老之死是合于这条件的。薛提一世(Seti I,1316~1304)是兰塞二世之前一任统治者,但他只统治了十二年。进而言之,支持晚期年代者,通常认为出埃及是兰塞二世统治时(注三六),而薛提一世死的时间比出埃及早太多年了,因此,不合出埃及记第二章23节,此旁证曾有一度支持晚期年代者,认为兰塞二世的继承者,马尼他(Merneptah,1238~1228)是出埃及时的法老,而兰塞二世就是摩西在他死后才可回来的那一位。兰塞二世确实统治很久,有可能摩西从他手下逃走,但是由于发现了「以色列碑」 (Israel Stele)现在已无人持这种说法了,石碑上表扬马尼他第五年(主前一二三四年)战胜利比亚人(Libyans),而且列出他所征服的迦南地的地区和种族,特别有意义是包括了以色列在内(注三七),假如以色列在迦南为马尼他打败,那么以色列离开埃及至少应比这日子早四十年(注三八)。 二、圣经外资料的研究 我们到目前所讨论的都直接牵涉到圣经的证据,从圣经权威和清楚的证据来看,许多学者相信已足妙解决有利于早期年代的问题,然而,也必须考虑另外一些有关系,但属于圣经外的事情。以下是另一些学者用来证明晚期年代的事情。 1.比东和兰塞:首先我们要提到有关被奴役的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的事。很多支持晚期年代者,不顾圣经叙述和埃及十三世纪的历史,在年代上的协调之困难,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这个建造的命令,找到支持他们立场的证据。一般都认为比东就是现代所发现的尔瑞他泊古城(Tell er-Retabeh)(注三九),在那儿挖掘出最古老的王室建筑,据称是兰塞二世所建的庙宇。因此,假如以色列人在这城市为王室建造,绝不可能比他的时间更早(注四十)。然后他们指出是同一位统治者,将古许克所斯的京城亚华里斯命名为比兰塞(Pi- Ramesse)就是兰塞之家(Home of Rameses)。因此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用兰塞称呼法老下令建造的城市,这法老一定是兰塞二世了。 「兰塞」是给人印象深刻的证据,比东就比较弱,因比东与尔瑞他泊废墟是否为同一地,仍不确定,而古许克所斯王的京都亚华里斯(注四一)无论是在那里,兰塞二世似乎是首先称它为比兰塞的统治者,而且现在也未发觉其他任何古埃及城市与出埃及记第一章11节一样称为兰塞。 最可能的解释(注四二〕就是兰塞之名早在第十九王朝前许多年,就已被许克所斯诸王所使用(注四三)。我们在前面曾提过(注四四),可能就是许克所斯人强迫以色列人建造比东和兰塞城。有几件事显示他们很可能使用这个名词,这些事表现出十九王朝和这些较早期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例如,我们晓得第十九王朝的祖先可追溯到许克所斯的世系(注四五),就如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后来古许克所斯的城市亚华里斯,曾再一次成为十九王朝在北方的都城。而且,兰塞二世在那儿为许克所斯的塞特神(God Seth)建庙,许克所斯人早期从埃及接受这神。进而言之,兰塞二世的父亲也按许克所斯神的名字作为他正式的名字,自称为薛提一世。兰塞这名字(埃及之Ra’amessu),也可说是「锐神所生」 (begotton.of Ra),这是许克所斯的名字,因为许克所斯人信奉锐神和塞特神,这可从不同的许克斯姓名中含有锐神这字得到证明(注四六)。假如十九王朝的人可以用许克所斯的塞特神作为王名、那么,也可能有别人用锐神命名。而且,更值得汪意的,这首都的名字不仅后来可用,可能早期也用兰塞这名称。 2.耶利哥:另一件事关于耶利哥城倾倒的年代。曾有一度大部份学者相信耶利哥城的证据,有利于出埃及的早期年代。现在学者的看法就不同了,但是我们也很可能太随便抛弃这证据,我们还是要谨慎研究这件事。 (1)贾士丹(John Garstang)的结论。贾士丹担任利物浦大学(University of Liverpool)的教授时,带领该大学的考古学会探险队,挖掘那利哥古城(Tell es Sultan),工作期间自一九三○年到一九三六年。他主要的结论如下(注四七):第一、约书亚(Joshua)玫陷那利哥城是在亚门诺裴斯三世时(Amenhotep III l414~1378),因为存留至今可找到的陶器和蜣螂雕像是属于他的时代,而非他的继承者亚肯亚顿(Akhenaton)的时代。第二、他们在一栋孤立的建筑物中发现少量的陶器,年代大约在十四世纪末,是属于摩押王伊矶伦(Eglon)短暂占据之时的(士三12~14),支持这观点的事实就是在附近坟墓找不到一片与其相同的陶器,可见那时不论是谁住在那里,并没有埋葬在耶利哥坟场中。第三、有几片更晚期的陶器包括仿迈西尼的(imitation Mycenaean),年代大约在后期青铜第二期(Late Bronze II)和初期铁器第一期(Early lron I),零星地发现于少数的居民中间,因为一方面碎片数目太少,另一方面它们的特色是外来的,而且在考察过的四十三个坟墓中